DBSCG-2023-160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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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六安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 | |
采购单位 |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DBSCG-2023-160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9号1层118室
成交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洪鑫、聂晶、康黄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农业科技大厦22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3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3014025901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项目名称: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DBSCG-2023-160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5日
采购日期:2023年12月29日9时30分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山东省建鲁智华工程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9号1层118室
成交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六安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详见采购需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洪鑫、聂晶、康黄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农业科技大厦22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3室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4-5020033、13014025901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询价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3年12月30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河东路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5020033。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