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法院关于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中段都市家园1幢2层2-1号营业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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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广元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中段都市家园1幢2层2-1号营业房(第一次拍卖) | |
采购单位 | 人应向法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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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9/03,户名: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若因不符合限购或相关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咨询电话:1996139481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及水、电、燃气、物业费等。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或相关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剑阁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账号:62284028673214368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咨询:1996139481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大道16号
网址:www.rmfysszc.gov.cn。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一、
标的物位置 | 评估价格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中段都市家园1幢2层2-1号营业房 | 6259500.00 | 4381650.00 | 438200 | 20000 |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并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若因不符合限购或相关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咨询电话:1996139481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及水、电、燃气、物业费等。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正规发票或相关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剑阁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账号:62284028673214368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网上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咨询:1996139481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大道16号
网址:www.rmfysszc.gov.cn。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