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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委托,就“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WS2024-JTZAFJ01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99.6万元整(2024年安排预算人民币59.76万元)
最高限价(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外包,人数12名,服务内容是为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办公大楼位于运河东路519号,分局下属钱江所位于滨江区长河街道闻涛路江二村杭州水警综合楼,运河所位于拱墅区湖墅北路珠儿潭10号,项目要求对采购人食堂(交通治安分局本部食堂全年无休,钱江所及运河所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提供日常运作及管理服务等。(本项目不包括各种原材料采购及菜品定价)。
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或者磋商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响应);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磋商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磋商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磋商供应商如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以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对本项目授权后,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可独立参加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每家保险公司有且只有主体一家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磋商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2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领取,售价(元):0,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发至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4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运河东路51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933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1-85334203、13588304654
邮箱地址: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512室,质疑接收人:罗秦;联系电话:13957144873。
附件信息:
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1).doc
2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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