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3212400212001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支持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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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秦皇岛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支持等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秦皇岛当地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编号:HB2024033140010003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支持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当地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环路街道东港路484-1号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支持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特困供养人员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365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高春琪(主任)、丁彩云(甲方评委)、吕广坡、祝志香、王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29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西段交通局家属楼1楼门市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二、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支持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当地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东环路街道东港路484-1号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照料、照护、支持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特困供养人员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365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高春琪(主任)、丁彩云(甲方评委)、吕广坡、祝志香、王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2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29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东联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西段交通局家属楼1楼门市房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