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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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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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0607-04-01-59439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1#、4#楼主体 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 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1#、4#楼 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 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鹅影路以东,红云路以南。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为教育科研用地(科研用地),总用地面积 36357.78 平方米(约 合 54.54 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72716 ㎡(其中 1#楼建筑面积 7497.06㎡,4#楼建筑面积 20836.38 ㎡)。1#、4#楼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 相配套的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装修装饰(包括:地面、墙面、天花吊顶、防水工程、墙体、拆改、窗帘、室内门窗、办 公家具、不锈钢台、实验台、三米法十米法电波暗室及配套设施和基础 装修(不含仪器设备))、给水排水及供暖(包括:给排水、污水处理、卫生间洁具、化验盆及清洗槽、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通风与空调(包 括:空调与通风系统及设备)、电气(包括:二次机电(强电、弱电)、二次机电抗震支架等工程施工,包含不限于强电箱、工程灯具、开关插 座))、消防(其中包含二次消防改造、消防管路及消防器具改造及新 增等内容)、智能化(包括: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电话网络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门禁设备、多媒体会议室设备、广播信息发布及其他弱电设 备,配管配线)、工艺设施设备系统(包括:风管、风口风阀、空压设 备、制水设备、工艺气体钢瓶)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 |
图纸为准。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建 设需求书面通知为准。 | |
招标内容 | 2.6.1 设计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现有设计成果的内容对本项目进 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 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工作及设 计协调服务等。承包人需完成项目各阶段必须的报批报建(如有)工作。 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的设计内容包括地面、墙面、天花吊 顶、防水工程、墙体砌拆、结构拆建、窗帘、室内门窗、办公家具、不 锈钢台、实验台、二次机电(强电、弱电(含智能化)、给排水、空调 与通风系统、工艺设施设备系统、污水处理、废气处理、二次消防改造、二次机电抗震支架等设计,包含不限于强电箱、工程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网络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门禁设备、多媒体会议室设备、广播信 息发布及其他弱电设备,配管配线、管道及阀门、卫生间洁具、化验盆 及清洗槽、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废气处理系统设备、通风及空调设备、风管、风口风阀、空压设备、制水设备、工艺气体钢瓶、消防管路及消 防器具改造及新增等内容)以及与使用功能相关的专业设计,各项专家 认证评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 设计配合服务包括: (1)建设全过程设计跟踪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 (2)负责完成报批报建(如有)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 图送审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竣工图备案等工程所需的必要内容);(3)协助发包人对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的补充选用或调整,以及对具 体技术参数的确认。 (4)配合由发包人单独发包的专项设计工作推进,并对专项设计成果 进行校对、审核及整合; (5)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专项设计单位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6)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7)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签证为 依据编制竣工图)及盖章; |
(8)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所必须的配合服务。 (9)提供医疗或实验室工艺流程咨询服务及各项专家认证评审服务。(10)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所必须的配合服务。 2.6.2 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 工及设备采购,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经招标人批复的施 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变更预算)及按经审定 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施工阶段和竣工 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 资料备案(含施工报建(如有)、四价备案(如有)、合同备案,竣工 备案,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及其他配套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范围内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及本工程全部的工程保险、完成施工 相关方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踏勘费、专家费、场地费、会务费等)、试运行费(技术交底、运营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开荒保洁费、空气检 测费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的 范围包括地面、墙面、天花吊顶、防水工程、墙体、拆改、窗帘、室内 门窗、办公家具、不锈钢台、实验台、三米法十米法电波暗室及配套设 施和基础装修(不含仪器设备)、二次机电(强电、弱电(含智能化)、给排水、空调与通风系统、工艺设施设备系统、污水处理、二次消防改 造、二次机电抗震支架等工程施工,包含不限于强电箱、工程灯具、开 关插座、电话网络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门禁设备、多媒体会议室设备、广播信息发布及其他弱电设备,配管配线、管道及阀门、卫生间洁具、化验盆及清洗槽、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通风及空调设备、风管、风口风 阀、空压设备、制水设备、工艺气体钢瓶、消防管路及消防器具改造及 新增等内容)、弱电智能化(包含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等。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并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前达到交付使用 条件。 2.3.1 设计周期: (1)在合同生效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交招标人确认。 |
(2)在招标人确认方案设计文件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送审。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 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 (3)在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第三方审图机构审查后 5 个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图设计图纸修编稿。 (4)在收到设计变更指令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图纸。 (5)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至竣工验收止。2.3.2 施工工期由招标人审批的开工令算起,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 因素而延后。 | ||
最高投标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2 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88834.50 元;建安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10195810.15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3597561.68 元,暂估价为 15426207.25 元),暂列金额为 26445788.27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包括但不限于 资质人员、业绩等 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 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 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 甲级资质。 4.2.2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 4.2.1 项之①和 4.2.2 项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即 1 家设计单位、1 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 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 4.2.1 项之②和 4.2.2 项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3 家(即 2 家设计单位、1 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 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 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 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 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 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 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4.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 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 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4.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 |
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 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4.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 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 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 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 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 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 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施 工)”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佛 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 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 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 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 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人员要求: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 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与其他人员相互兼 |
任。 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 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 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 打印件)。 4.6.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 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 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 定。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还须在“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 手 续 , 并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 网 址 :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 印件。 4.6.1.3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 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6.1.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 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6.1.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 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 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 |
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 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 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 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2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 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2.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 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 打印件)。 4.6.2.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 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 锁定。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还须 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 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 印件。 4.6.2.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 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6.2.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 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 |
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6.2.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 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 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 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 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 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 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 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委派): 4.6.3.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 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 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 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 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为准。 4.6.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 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 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 续 , 并 提 供 在 广 东 建 设 信 息 网 ( 网 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 |
印件。 4.6.4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 投标,则由牵头人委派): 4.6.4.1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 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 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 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 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3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4.6.4.2 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 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 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 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 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 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 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 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 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 |
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 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 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 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 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 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 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 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 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 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 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 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 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 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 14 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 |
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 得参与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4.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 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8.1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 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 面积 20000 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 8000 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 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 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 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 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 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 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 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 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 y.foshan.gov.cn/ TPBidder/login.a spx) |
获取纸质招标 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无纸质招标 文件提供,投标人 自行在佛山市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化综 合平台下载招标文 件电子版。 | |||
获取招标文件开 始时间 | 2023 年 12 月 29 日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 | 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 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 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 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开标当天,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 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 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 大院 2 号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粤公平) | ||
招标人 | 佛山市云东海生 物港产业服务有 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 63 号四座四层 406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76873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汇智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 5 号 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 2 座 207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7710881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 局 | 联系电话 | 0757-87732610 |
其他依法应当载 明的内容 | 1、交易编码:GC2023(SS)XZ0095 2、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工 3、接收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0757-87768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