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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4-13 至 2023-04-20
撰写单位: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900-00382
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包: 信息化项目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相关审计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核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3、按照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4、涉密项目审计需具备涉密资质。
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胜任的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甲方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二)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四)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七)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乙方应派出至少1名审核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八)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保密要求
(一)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工作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乙方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工作纪律要求
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人员要求
项目组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师或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信息化项目度量高级工程师或高级软件成本度量师证书;项目组成员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软件成本度量师证书或信息化项目度量师(含度量高级工程师)。

 
附表:            计费比例明细表
审计类别
项目类型
计费金额区间
计费比例
预算审计
信息化类项目
小于30万元
1.8%
30-100万元(不含)
1.6%
100-500万元(不含)
1.2%
500-1000万元(不含)
1.0%
1000-2000万元(不含)
0.2%
2000万元以上
0.02%
预算审计
非信息化类项目
小于20万元
1.6%
20-50万元(不含)
1.44%
50-80万元(不含)
1.12%
80-150万元(不含)
0.8%
150-800万元(不含)
0.5%
800-2000万元(不含)
0.2%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
5%

收费说明:
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中标折扣计费),同一项目的采购文件审计和待签合同审计不再计取费用;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折扣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同一项目需前往两个以上不同地点开展结算审计的,每多一个地点按5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折扣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4、特殊审计项目需离开阜新进行审计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比率: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二包物资服务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预算审计,项目招标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的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二)采购文件审计,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三)待签合同审计,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
(四)结算审计,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等相关审计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核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3、按照甲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关的培训。
工作要求
(一)乙方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核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如遇不能胜任的受托业务应及时提出,甲方有权调整分配委托业务。
(二)乙方办理审核事项,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乙方接到审核资料后,应委派双方约定的项目组负责人和成员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更;若乙方确有变更的需要,应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要亲自参与每个项目的审计过程,并严格把关。
(四)保证甲方提供的审核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并定期完成。
(五)客观公正依法审核,遵守审核纪律和职业道德。
(六)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审核,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并出具审核报告,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
(七)如遇项目审计需要现场核量,乙方应派出至少2名审核人员同时开展,并自行承担差旅费。
(八)为甲方提供免费咨询服务,支持并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审计工作。
保密要求
(一)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应签署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工作时限要求
甲方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乙方应从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特殊复杂项目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的,乙方应会同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工作纪律要求
乙方在执行审核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列入委托审计黑名单及不予支付审计费用等处理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2、未实行编审分离,以及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9、其他违反执业规范和执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人员要求
在本单位任职的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6人,中级会计师不少于4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并盖有社保机构专用章;退休、转业等无须缴纳社保人员须提供相关无须缴纳社保证明,如退休证或转业证等。)

 
附表:            计费比例明细表
审计类别
项目类型
计费金额区间
计费比例
预算审计
信息化类项目
小于30万元
1.8%
30-100万元(不含)
1.6%
100-500万元(不含)
1.2%
500-1000万元(不含)
1.0%
1000-2000万元(不含)
0.2%
2000万元以上
0.02%
预算审计
非信息化类项目
小于20万元
1.6%
20-50万元(不含)
1.44%
50-80万元(不含)
1.12%
80-150万元(不含)
0.8%
150-800万元(不含)
0.5%
800-2000万元(不含)
0.2%
2000万元以上
0.02%
结算审计
 
审减金额
5%

收费说明:
1、预算审计按项目送审额只计取一次费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按照中标折扣计费),同一项目的采购文件审计和待签合同审计不再计取费用;项目送审额无法计算的(如资格标)按3000元付费,不再按中标折扣处理。
2、结算审计不计取基本费用,按审减额比例计算,但设最低付费标准: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付费;非工程类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付费;租赁、租线及其他不需现场核量的简单项目,结算审计费用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同一项目需前往两个以上不同地点开展结算审计的,每多一个地点按500元付费;以上最低付费标准不再按中标折扣处理。
3、如遇非常规类型审计项目及批量采购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在约定费率的范围内就审计费用进行协商。
4、特殊审计项目需离开阜新进行审计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期限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扣除比率: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fxggzycgb008@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第一包:12001000093020720000074 第一包:12001000093020720000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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