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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土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土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三沙市海口临时办公区(南海大道80号)土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SX-2024-001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口市南海大道 80 号地上所有临时建筑物等及土地的租赁使用权。(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2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为12500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74.6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一个延续性、又有保密性,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及保密性要求,根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综上所述。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友谊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大同路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专家名单:王广袤、吴小芳、潘玉仙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三沙市海口事务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三沙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联系电话:0898-66970162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圣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中衡大厦16C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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