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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H0GC24A01G019
招标人
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李工、程工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6日09时30分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监
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习友路交口百商杰座12栋10层
投标费率(%)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68%
项目总监
戴成民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
34003261
专业监理工程师
李森、王亮亮、刘洋、丁宁、贾海洋、付郑军、黄思东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灵璧县罗河花园小区项目11号楼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项目总监业绩
环宇国际广场商业、酒店及地下室工程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淮南市山南十一中项目#1教学楼、实验楼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①淮南市山南十一中项目监理
②安庆碧桂园一期商业一、三标段监理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监理
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地  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投标费率(%)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69%
项目总监
高家权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4002414
专业监理工程师
何冬青、王军、骆明、占宏志、梁甫、吴义宏、王朝三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山水名城·振业大厦A座工程荣获201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总监业绩
安徽巢湖经开区半汤实验中学监理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南翔汽车城9#商办综合楼项目被评为2020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企业业绩
①合肥金融港二期工程监理
②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项目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所研发中监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安徽省新同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监理
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055号联东U谷53-2幢
投标费率(%)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0.68%
项目总监
钱立锋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11006009
专业监理工程师
杨青峰、张宝生、王培利、李学楼、姜银、朱国保、金望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当涂县五星佳苑安置房一期16#工程荣获201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总监业绩
安庆碧桂园凤凰酒店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天都首郡一期10#楼及非机动车库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企业业绩
①南宁市海晖路初级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②宜秀蓝湾二期春熙街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5991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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