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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已由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海发改审批【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2.2建设地点:海兴县城区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标段:新建3座清洁空气源与集中供热互补的综合能源站及配套一级高温水管网;二标段:新建2.05MW烟气深度余热回收系统1套;三至五标段:电空气源热泵采购。2.4计划工期:一二标段:55天,三至五标段:15天。2.5质量标准:合格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其中一、二标段为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四、五标段为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2.8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130924-89-01-778706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设备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四五标段:(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一标段: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一、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三、四、五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二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四五标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依次顺延。3.1.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1.5该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1 09:00至2024-09-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4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的的第三方交易系统为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第三方交易系统的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第三方交易系统的收费标准:5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金额700元;100万≤概算价范围<300万,收费金额900元;3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1000元;500万≤概算价范围<800万,收费金额1100元;8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2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6621159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一标段投标人/供应商11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兴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5号瑞特家园11号楼802
邮编:061200邮编:0500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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