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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关于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衢州段)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杭州中环至浙赣界(衢州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工程(衢州段)起点位于开化县大溪边乡姚家村东侧开化、淳安两县交界处,设淳开隧道与杭州段顺接。路线沿线途径大溪边乡、中村乡、音坑乡、村头镇、池淮镇、长虹乡、苏庄镇。项目终点位于开化县苏庄镇界首村西南侧浙赣界处,以路基形式与江西段顺接。本工程路线全长61.137公里,桥梁长14062.5m/43座,隧道总长28569.5m/15.5座(淳开隧道起点178m长计入杭州段),桥隧占路线总长69.73%。设置枢纽式互通1处,一般式互通5处;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桥隧监控通信站2处,一级养护工区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
本工程包含互通连接线共长4.28km/2条,其中长虹互通连接线长3.1km,苏庄互通连接线长1.18k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1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与工程关系
保护要求
地表水环境
村头溪、马金溪、中村溪、长虹溪、余村溪、苏庄溪等
桥梁跨越或伴行。
各类污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回用标准后回用或合理处置,禁止排放至上述水体;保证评价范围内村头溪、马金溪、中村溪、长虹溪、余村溪、苏庄溪等水质满足I类或Ⅱ类要求。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
大溪边乡
墩南村、大溪边村、大溪边村、阳坑村、石畈村
工程主线、互通匝道或连接线中心线200m范围内。
加强施工管理和污染控制,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同时确保施工区附近和施工道路沿线村庄的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二级标准。
确保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2类标准,建筑物室内噪声值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村头镇
富林村、上村头村、村头镇、兴旺村、开化县村头镇中心学校
音坑乡
河山村、戴家村、洽川村、姚家村
华联村、什城村、城畈村、坑口村、
中村乡
张村村、新门村、曹门村
长虹乡
虹桥村、虹桥村、芦川村、北源村、长虹乡中心小学芳村校区
苏庄镇
溪西村、毛坦村、苏庄村、富户村、富楼村、茗富村、
陆生
生态
浙江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以隧道+路基形式穿越了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隧道右线1242m、左线1290m,路基右线153m、左线100m),避让了核心区和缓冲区
按照自然保护区相关要求,保护好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
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
以隧道+路基形式穿越了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的一般控制区(隧道右线1423m、左线1480m,路基右线171m、左线127m),避让了核心区
按照《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保护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内动植物资源。
余村溪省级重要湿地
苏庄1号桥跨越余村溪省级重要湿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保护好省级重要湿地内动植物资源。
苏庄溪省级重要湿地
苏庄3号桥、苏庄互通主线桥、蕉川大桥、界首大桥
生态保护红线
开化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330824005334)
以隧道形式穿越,无占地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
开化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330824001939)
以隧道形式穿越,无占地
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编码330824005801)
以隧道形式穿越,,占用面积0.6938 公顷,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水生
生态
村头溪、马金溪、中村溪、长虹溪、余村溪、苏庄溪等
桥梁跨越或伴行。
工程河段为山溪性河流,主要为山溪性鱼类,初步调查未发现有具规模的鱼类“三场”分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隧洞施工废水等,工程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桥梁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法(钢护筒)施工工艺,施工期间做好钢围堰内污水、泥浆及钻渣收集及处理,降低对地表水体影响。运行期服务区、停车场、收费站等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服务设施周边绿化;对桥梁跨越的村头溪、马金溪、中村溪、长虹溪、余村溪、苏庄溪等I类、II类水体的桥梁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由集水沟收集后排入隔油沉淀池内,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自然干化或者回用。但若碰到事故情况,渗液经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经前期线位比选,推荐线位不可避免穿越了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余村溪省级重要湿地、苏庄溪省级重要湿地及3处生态保护红线;工程不在上述敏感区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表土堆场、弃渣场等施工临时占地,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及湿地保护法的专题论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各敏感区的管控要求;工程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工程不涉及上述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的占用,对于距离道路及施工场地较近的保护植物及名木古树采取围栏维护、挂牌警示灯措施,降低对上述植物的影响。工程开挖、填筑、弃渣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噪声昼夜间影响范围较大,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以保证居民休息。高噪声机械和临时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这些居民点布置,靠近居民点的路段应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告知附近村民;营运期,工程沿线4a类、2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部分敏感点有不同程度超标,工程将采取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敏感目标室内声环境达标,降低营运期声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场地扬尘、搅拌扬尘、车辆扬尘),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等措施后,扬尘等废气对敏感区的影响不大。根据同类型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调查分析,本项目配套建设的混凝土拌和站、沥青拌和站在采取相应的除尘措施后,颗粒物、沥青烟等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营运期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影响区域局限在道路两侧,受影响区域人口密度不大;营运期延用施工期配套沥青拌合站,沥青站主要供给道路的维护使用,沥青混凝土使用量大幅减少,采取相应的除尘措施后,颗粒物、沥青烟等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根据类比调查分析,隧道口废气不会对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沿线服务区、停车区加油站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食堂油烟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服务区、停车场设置了加油站,但服务区、停车场均不涉及HJ610地下水“敏感”区域及HJ964土壤“敏感”区域,项目加油站将采取严格的防泄漏、防渗措施,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预测与评价。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桥梁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涉水桥墩采用钢围堰法(钢护筒)施工工艺,施工期间做好钢围堰内污水、泥浆及钻渣收集及处理;对桥梁跨越的村头溪、马金溪、中村溪、长虹溪、余村溪、苏庄溪等I类、II类水体的桥梁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由集水沟收集后排入隔油沉淀池内,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自然干化或者回用。但若碰到事故情况,事故废液经收集后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专题论证或不可避让论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禁止在上述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弃土场、堆场、弃渣场等临时工程,做好敏感区的动植物、景观生态等保护工作;对评价范围内距离道路及施工场地较近的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采取围栏维护、挂牌警示灯措施,降低对上述植物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弃渣场地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开展景观专项设计,使得工程建设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工程将采取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合计声屏障9110延米,隔声窗约50户,确保敏感目标室内声环境达标。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对沥青拌合站采取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降低废气排放影响;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食堂须按照油烟净化装置,根据食堂规模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得低于 65%,油烟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烟竖井至屋顶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储油设备采用地埋式钢制卧式油罐,油路管线采用无缝钢管,使用焊接工艺,敷设于地下,钢罐和钢管进行加强级防腐处理,即采用玻璃布、沥青、聚氯乙烯工业膜等材料做成多层防腐涂层(其总厚度不小于 5.5 厘米),以防止钢罐和钢管腐蚀造成油品泄漏而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G2531杭州至上饶高速公路(杭淳开高速公路)工程(衢州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交通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受工程线路总体布局及自然条件限制,线路不可避免地涉及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钱江源国家公园(试点区)、余村溪重要湿地、苏庄溪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依法办理涉敏感区的审批手续,并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工程建成通车加强各区域联系,有利于完善衢州市交通网络,虽然本工程实施对沿线环境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是在采取并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后,其环境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九、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衢州市生态环境开化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 6013153     地址:开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浙江衢州杭淳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江滨中路6号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56625246    邮箱:wang_zs@ecidi.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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