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JC203223850269
二、项目名称:气象影视演播室升级改造(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冠华荣信影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2号永昌大厦十楼1003室
被投诉人1: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至21层
被投诉人2:南京市气象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中新大道121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昆仑路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此项目不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项目采购。2.成交供应商南京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采购人气象局存在利害关系,采购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等情况。3.中标公告未主动体现成交供应商最终评分明细、相关售后服务条款、各供应商排序,该次采购项目评分环节明显存在不公平情况。4.成交供应商南京风信公司主要标的产品价格虚高,且总报价贴近项目预算价中标,存在高价中标情况,严重违法,涉嫌财政资金流失,应当依法予以查处。5.成套公司未在质疑回复中列明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存在违法。6.允许南京风信公司去成交或者中标江苏地级市气象局采购项目情况存在,则其它民营企业毫无机会,失去公平竞争机会,不利于保护民营企业,严重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3、5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对投诉人要求认定成交结果无效、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采购的请求不予支持。责令成套公司就质疑答复中未依法告知投诉权利的问题立即整改。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二、项目名称:气象影视演播室升级改造(一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冠华荣信影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2号永昌大厦十楼1003室
被投诉人1: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至21层
被投诉人2:南京市气象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中新大道121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昆仑路1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认为:1.此项目不应当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项目采购。2.成交供应商南京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采购人气象局存在利害关系,采购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等情况。3.中标公告未主动体现成交供应商最终评分明细、相关售后服务条款、各供应商排序,该次采购项目评分环节明显存在不公平情况。4.成交供应商南京风信公司主要标的产品价格虚高,且总报价贴近项目预算价中标,存在高价中标情况,严重违法,涉嫌财政资金流失,应当依法予以查处。5.成套公司未在质疑回复中列明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存在违法。6.允许南京风信公司去成交或者中标江苏地级市气象局采购项目情况存在,则其它民营企业毫无机会,失去公平竞争机会,不利于保护民营企业,严重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3、5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对投诉人要求认定成交结果无效、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责令重新采购的请求不予支持。责令成套公司就质疑答复中未依法告知投诉权利的问题立即整改。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