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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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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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26
行政区划:
楚雄州
预算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楚雄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太阳历大道79号楚雄州公务中心职工餐厅三楼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品目:
多单位共用物业;
行业划分:
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
1000 万元
项目概况:
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办公区域的公共区域及相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房屋养护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监控维护、弱电设备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及配套服务,以及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涉改人员的妥善安置。
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楚雄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附件:
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点击 次数:
8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办公区域的公共区域及相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房屋养护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监控维护、弱电设备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及配套服务,以及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涉改人员的妥善安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楚雄州公务中心和第二公务中心提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鉴于该项目需满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及“管办分离、效能提升、运转顺畅、活力增强”的目标,具有政治性,敏感性和特殊性等,对承接项目服务人员的安全、保密、规范、标准等均有较高要求,为确保两个集中办公区域安全、平稳、高效运转,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楚雄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太阳历大道79号楚雄州公务中心职工餐厅三楼
三、公示期限
2024-07-29至2024-08-02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楚雄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太阳历大道79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楚雄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联系电话:0878-312236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