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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XXGLYH-SG1标段、XXGLYH-SG2标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工程(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 已由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关于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工程(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新政务政投【2024】36号   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批文号)新北区建设方案会审报审表 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建设资金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工程(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XXGLYH-SG1标段、XXGLYH-SG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工程(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包含政泰路、界孟线、东圩线的养护大中修,以及公路医生和限高架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
1.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2个标段:XXGLYH-SG1标段,包含政泰路和界孟线养护大中修施工、XXGLYH-SG2标段包含东圩线养护大中修施工和公路医生、限高架的施工。
1.3招标范围:
1)XXGLYH-SG1标段包含政泰路和界孟线。政泰路南起S122,北至G346,全长约3.3km,一般路段路面宽度14m,双向两车道。具体改造方式如下:(1)沥青老化处理:铣刨原道路沥青上面层后重新铺筑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粘层油+原道路沥青下面层。(2)行车道水稳基层翻浆范围:铣刨原道路沥青面层及上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后重新铺筑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粘层油+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粘层油+18cm碾压混凝土。本次工程拟优先实施S122以北至K1+640段,全长约1640米。界孟线共计两段:①(临河段),西起转弯处,东至市界,道路全长约465m,道路宽度为6.5~7m,现状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②界孟线(江宜高速—东六幼儿园)段,道路全长约1240m,道路宽度为5.5~7m,现状为沥青路面。孟界线(临河段)路面破损破损严重,采用翻挖新建方式,挖除老路混凝土板块+5cm原基层,实施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粘层油+20cm碾压混凝土。界孟线(江宜高速—东六幼儿园)段,道路改造方式以局部病害维修为主,包含沥青路面轻度纵、横向裂缝处理,沉陷、龟裂处理等。
2)XXGLYH-SG2标段包含东圩线和公路医生、限高架。东圩线南起创业路,北至黄海路,全长约3.16km,现状为约8m宽沥青路面,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具体改造方式如下:(1)创业路—东海路段为局部病害维修,包含沥青路面轻度纵、横向裂缝处理,坑槽处理,拥包、车辙处理,沉陷、龟裂裂处理等。(2)东海路—黄海路段(K1+980~K3+120)为全断面改造,铣刨原道路沥青及基层后重新铺筑5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SBS改性)+粘层油+碾压混凝土。其中K1+980~K2+320段碾压混凝土厚度为20cm,K2+320~K3+120段碾压混凝土厚度为32cm(分两层施工)。公路医生主要内容为玉龙路、政泰路标志版面更新、缺失处新增标志、更换破损标志及标线出新。政泰路限高架工程和限高限宽设施公示牌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规定,详见施工图。
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工程(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XXGLYH-SG1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政泰路和界孟线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预估建安费XXGLYH-SG1标段576万元。
2024年县乡公路养护工程(政泰路、东圩线、界孟线)工程XXGLYH-SG2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东圩线和公路医生、限高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预估建安费XXGLYH-SG2标段499万元。
1.4质量等级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5工程施工的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01月23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每标段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1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b、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c、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总造价不低于350万元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中信用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以投标报表“表 3 ”信息为准),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总造价不低于350万元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项目经理(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需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均以牵头人单位的为准)。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报表“表 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在岗项目,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以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员的入围资格和打分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上传至图纸文件管理,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招标代理: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泰山路225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7-302室
电话:0519- 89816905                                      电话:0519-6989071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陈秋萍
 
8、其它说明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 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4年09月19日至 2024年09月26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 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 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 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 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 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 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
(6)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 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 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 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8)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 2024 年10月15日上午 9:30 时,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 2 号 1-1 号楼407-2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优 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 CA 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 CA 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上述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 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8.9 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中,同一投标人可预约标段数量不限,但最多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日期:二○二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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