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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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深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光明街道行政诉讼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关于政府购买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平安法治办交安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果路27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2909922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 10 月 31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行政诉讼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行政诉讼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人员配置 根据光明街道办事处的要求,服务单位指派执业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并全程参与行政诉讼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需有相关的资质。 (2)服务单位应指派1名执业律师提供服务。 (3)代理光明街道办事处及所属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三、服务期限: 行政诉讼案件结束 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工作,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平安法治办交安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果路27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2909922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 10 月 31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