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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原建构筑物拆除和临时围网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PCGS00009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原建构筑物拆除和临时围网工程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PCGS00009/01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原建构筑物拆除和临时围网工程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原建构筑物拆除和临时围网工程
数量:
竣工期: 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暂定2024年9月20日开始施工,2024年11月10日完工,总工期52日历
交货地点: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石化基地的愿景,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4 万吨/年双酚 A 装置(BPA)、22 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DPC)和 26 万吨/年聚碳酸酯和相关电池级烷基碳酸酯产品。 本采办项目招标范围:①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各地块区域地上原废旧构建筑物拆除、遗留设施搬运及余土杂物垃圾清理工作。拆除实体包括后勤办公楼、仓库、食堂、地磅房、小三修楼、高杆灯、信号塔、水池、临时轻钢板房、车棚等建构筑物、零星设施;清理、运输包括拆除后形成的招标人回收处置的物资、建筑垃圾以及地块上原遗留的渣土、杂物垃圾等废弃物; ②项目建设主装置施工区域东侧与中海壳牌一期生产区域采用包塑铁丝网围栏(约1.8Km)及大门(6处)隔离安装施工;施工临时预制场与中海壳牌二期生产区域采用包塑铁丝网围栏(约0.8Km)及大门(2处)隔离安装施工; ③负责为聚碳项目前期工程监理(拆除、试桩、办公楼及临设等)提供现场办公临时设施(集装箱式办公室,按6人规模考虑,配备桌椅空调水电),并负责使用期间(暂定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的保卫、维护、清洁等工作。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具有以下业绩: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装置生产区域建安工程(或维保服务)施工业绩,或1项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危化品生产区域无火花拆除工程施工业绩(水力或者液压切割拆除业绩)。无火花拆除业绩(水力或者液压切割拆除业绩)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业主方签字批准的施工方案。
劳务分包业绩无效。EPC总承包的施工分包业绩,即EPC总承包有施工分包的,仅分包业绩有效。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需承担该业绩的施工工程,业绩金额为该部分施工工程的合同金额。 投标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等内容,联合体业绩还需体现联合体分工、施工工程合同金额;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无分包的,投标人需出具说明该业绩的施工工程由投标人完成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完工验收材料应为竣工/完工/交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竣工/完工/交工验收结算证明,或者单项工程验收结算证明。如完工验收材料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业绩认定时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章)。
5.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证书的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后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③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2)HSE经理(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HSE经理(安全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无其他在建项目并保证施工期间驻场,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更换HSE经理(安全负责人); ③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5年以上行业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工程项目HSE经理任职资历。 ④由投标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文件证明扫描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8-27 到 2024-09-02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投标人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将标书款汇入指定账户购买招标文件: 户名: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区支行 联行号:102595602456 账号:2008024519200307402 投标人支付标书款时需按照如下格式备注相关信息:“PCGS00009 -购买标书款”。缴费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并将汇款凭证发到招标人联系人邮箱,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发售时间内在采办业务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2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09-12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本次招标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石化大道中426号 惠州中海油大厦
地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电子邮箱: yanghp3@cnooc.com.cn
电子邮箱:
邮编: 516086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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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人: 孙可可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437
投诉受理人邮箱: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区支行
账号: 2008024519200307402
汇款说明: (1)购买招标文件,请备注:“PCGS00009 -购买标书款” ; (2)投标保证金,请备注:“PCGS00009 -投标保证金” 。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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