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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分等定型评估验收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襄阳市商务局拟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分等定型评估验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分等定型验收工作的通知》(鄂商办函〔2024〕88号)精神,对照《湖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验收标准》《湖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验收指南》等文件,对襄阳市5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市、区)开展分等定型评估验收,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承办机构要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程,每个县(市、区)现场评估验收时间不少于1天,现场评估、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等工作应在8月2日之前完成。
三、经费预算
预算费用控制1.5万元以内,包括项目服务费、评估验收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
四、报价单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单位独立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承担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案例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与报价。
五、询价文件获取
2024年7月18日18:00时以前,请有意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指定专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襄阳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领取询价文件资料,逾期概不受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单位应指定专人,于2024年7月22日9:00时,携带密封的报价文件,到襄阳市商务局二楼会议室,参加现场询价会。
七、中标成交原则
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场询价会须有3家以上合格的单位,采取有效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中标人。报价单位的最低报价相同时,由采购询价小组随机抽取1个最低报价单位作为中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襄阳市商务局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襄阳市商务局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10号
联 系 人: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 督 人: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10-3448503
附件:湖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验收标准(试行)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湖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验收标准
(试行)
类型
序号
内容
具体指标
基本型
1
商业网点
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县城至少有1个基本型及以上综合商贸服务中心、90%以上(含)的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90%以上(含)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的便民商店。
2
功能业态
县乡村商业设施功能业态基本完善,能提供米面粮油、日用百货、农资等商品零售,以及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基本生活服务需求。
3
物流设施
农村物流设施基本健全,县城至少有1个基本型及以上物流配送中心,100%乡镇有快递物流站,村村有服务。
4
物流配送
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寄递服务,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5
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健全,主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基本满足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实现农产品市场公益性改造,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基本健全,农产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
6
农村电商
现有电商服务体系效能有效发挥,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集聚,基本实现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便民商店等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农村电商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80%以上(含)的行政村。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
7
市场主体
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至少有1家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具备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注重挖掘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增强型
1
商业网点
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比较合理,县城至少有1个增强型及以上综合商贸服务中心,90%以上(含)的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90%以上(含)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便民商店;常住人口10000人以上的乡镇,50%以上(含)有增强型及以上商贸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50%以上(含)有增强型及以上便民商店。
2
功能业态
县乡村商业设施功能业态比较完善,除具备基本型相关业态外,还应提供家电通讯、服装家纺等商品零售,以及休闲娱乐、亲子健身、快递物流、本地特色商品体验等多样化的升级消费需求。
3
物流设施
农村物流设施比较健全,县城至少有1个增强型及以上物流配送中心,100%乡镇有快递物流站,村村有服务。
4
物流配送
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寄递服务,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5
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健全,主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基本满足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实现农产品市场公益性改造,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基本健全,农产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
6
农村电商
现有电商服务体系效能有效发挥,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有效整合集聚,实现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便民商店等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农村电商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
7
市场主体
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至少有1家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具备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注重挖掘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提升型
1
商业网点
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布局合理,县城至少有1个提升型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00%的乡镇有基本型及以上商贸中心、100%的行政村有基本型及以上的便民商店;常住人口30000人以上的乡镇,50%以上(含)有提升型及以上商贸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50%以上(含)有提升型及以上便民商店。
2
功能业态
县乡村商业设施功能业态完善,除具备增强型县相关业态外,还应提供品牌服饰、大家电、家居建材等商品零售,满足县域居民高档、品牌消费需求;发展品牌直营连锁、直播网购、美容美妆、文化创意、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增强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消费场景,建设县域商业新地标。
3
物流设施
农村物流设施健全,县城至少有1个提升型物流配送中心,100%乡镇有快递物流站,村村有服务。
4
物流配送
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寄递服务,全县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引导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
5
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健全,主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基本满足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实现农产品市场公益性改造,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基本健全,农产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
6
农村电商
现有电商服务体系效能充分发挥,县域电商、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充分整合集聚,实现村邮站、电商服务站点、快递站点、便民商店等站点共建共享,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农村电商产品开发、数据、营销、品牌等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覆盖100%的行政村。农村产品网络零售额保持较快增长。
7
市场主体
培育农村新型市场主体,在商品批发、零售、农资、生活服务等商业领域,至少有1家以上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具备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注重挖掘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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