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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生态湿地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御湖花都项目)资产收购服务、攀枝花金海实业有限公司金海名都大酒店资产收购、财智中心资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金沙江生态湿地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御湖花都项目)资产收购服务、攀枝花金海实业有限公司金海名都大酒店资产收购、财智中心资产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金沙江生态湿地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御湖花都项目)资产收购服务、攀枝花金海实业有限公司金海名都大酒店资产收购、财智中心资产评估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金海名都酒店:酒店主楼共计28层,建筑面积为42000平方米,经营面积30000平方米,配有时尚典雅、设施齐全的各式客房148间,可提供餐位1200余个,同时酒店拥有规格不一、融汇最高科技的会议室8间,可提供各种会议服务。
  2、金沙江生态湿地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御湖花都项目):该项目占地100亩,建筑面积14万㎡,该项目分为A、B、C、D四个区域,目前A、B、C区域的主体建筑已完成122,174.9㎡,剩余D区有22,377.39㎡未开发建设。
  3、财智中心资产评估项目:建筑面积约508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评估、建筑面积约11659平方米的商业和办公建筑评估工作。
  三、招标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对收购的金海名都酒店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业务尽职调查、项目资产评估、收购方案及收购期的服务工作等,并分别出具可行性结论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业务尽职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收购方案》等。
  2、对收购的金沙江生态湿地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御湖花都项目)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业务尽职调查、项目资产评估、收购方案及收购期的服务工作等,并分别出具可行性结论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业务尽职调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收购方案》等。
  3、对财智中心资产评估项目项目开展项目资产评估服务工作等,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等。
  4、金海名都酒店项目尽职调查及评估基准日为 2023年8月31日。
     金沙江生态湿地旅游休闲度假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御湖花都项目)尽职调查及评估基准日为 2023年6月30日。
     财智中心资产评估项目基准日为 2023年8月31日。
  5、完成招标人交待的与本次尽职调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招标服务时间要求:
  项目服务期限:30日历天+6个月的收购服务期。
  1、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自合同签署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法律尽调,并分别出具可行性结论及最终《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自合同签署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财务尽调,并分别出具可行性结论及最终《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3、业务尽职调查服务:自合同签署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业务尽调,并分别出具可行性结论及最终《业务尽职调查报告》;
  4、资产评估服务:自合同签署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资产评估,并分别出具最终《资产评估报告书》。
      5、收购方案:自相关调查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15日历天内完成收购方案的编制,并分别出具最终《收购方案》。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律师事务所已完成过单个合同服务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资产(或股权)并购项目的法律服务尽调业绩。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过单个合同服务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财务尽职调查服务业绩。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单个合同服务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资产评估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凡有意参选的单位,以下两种购买方式选一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
  (1)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须出示原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文件,上述资料需复印件盖鲜章;
  (2)有意参选的单位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124223742@qq.com(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或授权委托书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电话告知招标人(电话:0812-3359403、13684288485)。招标人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2、招标文件自2023年11月13日上午8:30到2023年11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地址: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12办公室(攀枝花市炳仁路独松树梁子隧道监控大楼)。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9: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招标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地址:攀枝花市炳仁线独松树梁子隧道旁,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收,13684288485)。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攀枝花市炳仁线独松树梁子隧道旁)。
  八、本采购公告在“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pzhctjt.com/)”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炳仁路独松树梁子隧道旁城建交通集团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日    期: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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