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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基建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经校院相关领导批准,现决定以公开询价形式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与询价。一、项目概况和预算
1.项目名称:基建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采购数量:3年
3.项目参数:见附件3
4.项目预算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民币:玖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在福州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材料: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需提供本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格材料,并注明联系方式。
2.需提供报价文件,并填写《询价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所有材料胶装,加盖公章封存在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将档案袋背面两端封口处贴上封条并盖上公章。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 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无效投标。
四、注意事项
 1.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评标小组进行评审,采用经评审后符合资格要求的最低评标价法。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3.因中标人原因,中标后超过45天未履行采购项目交付或实施的,视同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经采购人验收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退还标的物、解除合同、不支付款项,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5日下午17:30时前将询价文件密封投递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候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新校区南门投标箱(位于保安室内),逾期投递的投标文件无效。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53669、18050286847(请在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电话咨询)。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后勤服务处(基建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2:     
 
询价响应承诺书
 
我方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                 项目询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完全响应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报价见我方报价文件。
2、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协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服务事项。
3、我方应询价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所作的承诺,均真实有效。
 
询价响应单位(盖章): 
 
响应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3:
 
基建零星修缮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校院基建零星修缮项目管理制度,为做好基建零星修缮项目的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把控项目资金管理,拟以校院公开询价方式选定一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对基建零星修缮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为3年,累计咨询费服务费不超过9万元,以实际发生的业务据实结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按照闽招办〔2021〕32号文件精神,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方案测算与比选、工程概算编制或审核、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 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核、全过程造价 咨询、施工进度款编制或审核、工程项目决算、工程造价鉴定、 项目后评估、钢筋数量计算或审核、造价工程师技术咨询等服务 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社会委托,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保证服务质量,造价咨询费统一下浮百分比系数打折询价,造价预算详见下表内容。
序号
计费基数
预算包干价(元)
1
2万元以下
600
2
2万元-10万元
1000
3
10万元-20万元
1200
4
20万元以上
0.53%

 
三、商务要求
(一)交付时间:合同服务期内,每次提出咨询服务工作要求5个工作日内提交。
(二)交付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三)交付条件: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报告书。
(四)付款方式:累计成果分批支付,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
(七)违约情形:
1.采购人违约责任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中标人提供合格服务的,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偿付所拒收合格服务金额 10%的违约金。
(2)采购人无故逾期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1% 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情形。
2.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逾期履行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1%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5天 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中标人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中标人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中标人逾期履行处理;逾期处理超过30日,视为拒绝整改。中标人拒绝整改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同时,中标人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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