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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2023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基本信息

省份 湖北 城市 黄冈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蕲春县2023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采购单位 蕲春县农业技术促进中心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公告
蕲春县2023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2024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4]-0276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2023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47.0344万元
6、最高限价:547.0344万元
7、采购需求:蕲春县全区采购0.015mm厚度地膜370吨,全生物降解地膜30吨,回收利用补贴共计547.0344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货到并正常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至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
(3)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4)投标单位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02月29 日至2024年03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报名后下载。
3、方式: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供应商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 02月29 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0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请供应商于2024年 03月20日9:00时至9:30时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2、(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春县农业技术促进中心
地   址: 蕲春县漕河镇一路2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胜合价控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天禧公馆6栋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电话: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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