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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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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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3305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项目明细表
采购项目招标技术参数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所有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概况
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3305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4年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项目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进口设备需要括号注明“进口”) | 是否 进口 | 数量 (单位) | 单价(万) | 总价(万) | 设备领用人和联系电话 | |
1 | 低压实验装置主回路控制及信号采集装置 | 否 | 1套 | 60万(含税价) | 60万(含税价) | 侯春光 | 13166767168 |
总 计 | 1套 | | 60万(含税价) | |
采购项目招标技术参数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 数量 (单位) | ||||||||||
1 | 低压实验装置主回路控制及信号采集装置 | ★1.提供控制及信号采集装置一套,总体要求: 1) 操作台式结构:所有的硬件设备集中到操作台内;操作台采用紧凑型上下布局,总体宽度不大于1米;具有强磁场屏蔽功能,操作台的外部壳体、柜门具有磁场屏蔽功能,柜门关闭后,装置内部不能感应到外部磁场;所有导线:包括电源、控制、采样等,均采用屏蔽式材料,采用下进下出的方式。 2) 定制化的数据储存与人机操作平台软件;能够图形化控制所有的交流主回路断路器、直流主回路断路器;能够图形化展示所有的数据曲线;能够对所有的采集数据进行定制化存储,以及定制化的数据导出;定制化的数据报表功能,能够依据实验项目、实验数据、实验学生等进行定制化的报表存储与打印。 2.具体模块功能指标详见以下要求: 1)内置继电器驱动与隔离模块1套,实现对1路交流主回路的控制断路器、1路直流主回路的控制断路器、2路备用控制断路器以及2路试品开关的时序控制与保护,具有对所有控制信号的隔离功能。 2)内置光信号隔离模块1套,实现对所有交流、直流回路采样通道的完全隔离。 3)内置多路高速同步交流采集模块1套,实现对交流三相主回路的电压信号、电流信号的高速采集,六路同步采样,每通道的采样频率不低于20k/s,采样精度误差不高于1%。 4)内置多路高速同步直流采集模块1套,实现对直流主回路的电压信号、电流信号的高速采集,两路同步采样,每通道的采样频率不低于20k/s,采样精度误差不高于1%。 5)内置多路高速同步交流采集模块1套,实现对交流试品开关电弧动态过程的三相电弧电压、电弧电流信号的高速隔离采集,六路同步采样,每通道的采样频率不低于100k/s,采样精度误差不高于2%。 6)内置多路高速同步交流采集模块1套,实现对直流试品开关电弧动态过程的电弧电压、电弧电流信号的高速隔离采集,两路同步采样,每通道的采样频率不低于100k/s,采样精度误差不高于2%。 7)具有双通道千兆以太网传输功能,要求上述采样数据能够实时采集、实时上传,具有连续24小时的数据采集与传输能力。 8)具有定制化的上位机控制系统,实现图形化人机交互界面,并预留未来的功能扩展接口。 9)具有数据库存储功能,能够连续24小时存储采样数据,具有对数据的动态曲线显示功能。 10)具有设备自检及异常报警功能,当发生异常时,所有开关置位为打开状态。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2 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 | 1套 | ||||||||||
总 计 | 1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所有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