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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设计“评定分离”)(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文件编号E3502060201114220001001Z01
投标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②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3 10:1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定性评审法)
开标时间2024-02-23 10:15:00
开标地点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3502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text-indent:31.2pt;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6{text-align:left;margin-top:10.0pt;margin-bottom:10.0pt;}span.X6{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7{text-indent:21.0pt;}span.X7{font-size:10.0pt;}p.X8{margin-bottom:6.0pt;}span.X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9{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center;}span.X10{font-size:9.0pt;}p.X11{text-align:left;}span.X1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p.X12{text-indent:21.0pt;}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16{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7{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8{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通金谷交通综合体(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湖里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内资),厦湖发改备[2023]5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政空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湖里区五通高端商务区,金宝路西侧、金玉路南侧、金元路东侧、金钻路北侧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湖里区,拟建设成一处交通综合体,总用地面积46621.6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17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317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30700平方米。规划建设3条道路,路线全长约 0.7千米,雨水管径DN400,道路等级分别为城市次干路及城市支路。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公交场站、地下停车库等。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52938.2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2170.56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882.419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①满足本工程的土建工程(含钢结构、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含二次深化设计、建筑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安装工程(含智能化工程、三网合一、抗震支架专项设计、正式用电高低压柜的设备安装设计、电梯工程、空调系统)、室外工程(含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及管线迁改、用地范围外的道路开口、室外综合管网、室外运动场、绿化景观及效果图、海绵城市设计、大门、围墙、夜景照明、室内外标识标牌)、供水供电工程(含施工用电用水、正式用电用水)、市政道路、热水系统、设备、智能化、通信、夜景、广电设计、绿色建筑设计、配电室、地下停车库标识系统、人防工程;日照分析、三维建模;装修工程(含第三方消防审查)及节能专篇、构造柱平台布置图、外墙内保温平台布置图、后评价报告,净化水设计(含直饮水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后评价报告的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计及后续服务内容,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所包含的所有设计内容;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主体建筑、结构、安装、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钢结构、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构架、幕墙及铝合金门窗细化设计、标志标识系统(含地下室)、信报箱、智能化(含电梯五方通话)、LED 夜景照明系统、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景观绿化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三网合一、永久用电工程、抗震支架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节能设计、市政道路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①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25 至 2024-02-23 ,每天上午 09 时 00分 00秒 至 12 时00 分 00秒 ,下午 14 时 00分 00秒 至 18 时00 分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票决定标法的直接票决定标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4-02-23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无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2777-2779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无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递交时间

源文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50000/0105/202401/24/0035198c04b41e1e4d889a4476e34854f5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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