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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10-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ZB-Z-2023213C
项目名称: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戒毒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戒毒场所落实落地,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戒毒人员教育矫治中的导向、教化、激励、约束等作用,整合、集成、激活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各类教育戒治资源,创作集国学经典、心理慰藉、康复训练为一体的国学教育作品,让国学经典熟谙于心、强身健体常学常练、心理抚慰愉悦身心,创新教育矫治形式,提高教育矫治质效,推动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教育和挽救戒毒人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戒毒人员的全面发展,使其成为对家庭、社会、国家有用之人。
2.坚持文化育人。深入解读中华国学经典、艺术曲目与运动项目的文化内涵,领会中华文化精髓,滋养戒毒人员心灵,坚定文化自信,激发戒治动力。
3.坚持地域特色。选择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鲜明陕西特色的代表作品进行精学细研,结合当地地域文化特点,进行艺术加工,使之易懂易学,展示先进文化魅力。
4.坚持合作共享。充分发挥各单位区位优势和文化特点,集中力量开发新作品,制作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教学视频,与其他单位分享创作成果,促进各单位共同、平衡发展。
三、基本思路与目标
遵循“一季一主题、一所一特色、年年有深化”工作思路,每季度由一个单位主导进行地域文化资源开发,同步带动具有相同地域文化特征的戒毒所共同推进。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深入挖掘驻在地历史文化资源,如宝鸡地区周秦文化与《太极拳》、陕北地区红色文化与陕北《大秧歌》《腰鼓》、关中地区秦唐文化与武术舞蹈、陕南地区汉文化与民族舞蹈等,深学细研国学经典篇章、曲目和运动项目,选择戒毒人员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国学经典,找准与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的契合点,开发创作与戒毒工作实际有效融合的国学教育新作品,推动国学教育常态化开展,构建“重点开发、分步推进、多点开花”的国学教育大格局,让戒毒人员在潜移默化中传承美德、浸润心灵、健全人格,激发内生戒治动力,积极接受戒治,重新走向新生。
按照“1年迈一大步,2年上一台阶,3年形成品牌”的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打造具有鲜明陕北、关中、陕南地域文化特色的戒毒人员教育矫治“陕西品牌”。
四、已取得的成果
各戒毒所根据当地文化特色,确定不同的文化主题,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国学教育活动。省宝鸡戒毒所以周秦文化为主题,主导的春季活动“炎帝故里:与诗经的时空对话”,使戒毒人员深刻领悟“德”“礼”“和”“法”之周秦文化精髓;省榆林戒毒所以陕北文化为背景,主导的夏季活动“沁园春·雪:陕北汉子的青春舞动”,在陕北大秧歌、腰鼓的舞动中体会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舍我其谁的革命精神;省渭南戒毒所以《史记》为背景,主导的夏季活动“黄河行鼓:追寻太史公的爱国情怀”,让戒毒人员领略司马迁的人格魅力和伟大贡献,锻造意志品质;省汉中戒毒所主导的秋季活动“国风·汉韵·塑人”,在诵读《天汉铭》的韵律中感悟汉文化精髓,激励戒毒人员重塑“三观”,走向新生;省女戒毒所以秦唐文化为背景,主导的冬季活动大型情景歌舞“秦韵·唐诗咏新风”,引导戒毒人员在优美的古典诗词中感悟秦唐文化思想精髓,激发他们对“诗和远方”的追求与向往;省延安戒毒所以延安精神为主题,深入挖掘黄帝文化、黄河文化、革命文化等特色文化教育资源,教育引导戒毒人员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省眉县戒毒所把北宋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张载的“四为”“六有”“十戒”等关学思想精髓融入日常教育矫治,以沉浸式情境舞台剧的形式,生动再展了戒毒人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下破茧重生、走向新生的“立心之旅”;省长安戒毒所以“长安沃土厚植秦人精神、国学经典滋养无毒人生”为主题,将禁毒宣传教育与国学经典——“秦文化”元素融为一体,分“成果展示、励志新生、砥砺前行”三个篇章生动展现了戒毒人员国学教育成果。
活动开展以来,各戒毒所集中力量学习研究国学经典,理清思想文化脉络,领会经典核心要义,谋划提出活动构想。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与社会机构和专业团队合作,组织进行策划设计,形成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目前,我们以现场实施与线上线下展演相结合的方式,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已成功举办5个场次8个主题的“国学教育季”活动成果展演,受到了广泛好评。
五、采购内容
1.总结提炼“国学教育季”活动已有成果的核心内容,从理论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确定品牌的核心要义,搭建“陕西品牌”的框架体系,以文字图表等方式呈现。
2.依据品牌的核心思想和价值理念,对已开发作品(8个主题)进行分析整理,按照主题类型进行二次包装,形成规范化、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以文字图表和视频的形式呈现;
3.研究形成“国学教育季”活动的主题作品开发实施规范(以文字、图册的形式呈现),为后续主题作品开发提供基本遵循,使品牌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
4.梳理陕西地域文化特色,在“陕西品牌”框架下,明确各戒毒所场所文化建设主题和核心内容,丰富和拓展品牌的内涵和外延,使品牌具体化、形象化。六、采购要求
1.采购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2.本次采购内容中文字图表成果,只需交付定稿样本(纸质版和电子版),样本交付前需抽取政府专家库3名有关专家评审通过。视频成果与文字成果相辅相成、相互印证,视频格式为当前行业内主流标准。
3.潜在供应商可与我局进一步联系沟通,准确把握采购意图,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七、商务部分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所有服务工作内容
(二)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向乙方支付项目进度款,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4.2供应商按采购人支付转账金额开具有效发票(专票/普票)。
(三)其他
5.1成交单位应保证,采购方使用该服务内容或服务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四)验收
该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组织采购人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文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填写终验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货物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整改超过二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
5.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5.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对成交单位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5.3 合同执行期间,成交单位应严格按照其承诺执行;如违约,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5.4 成交单位如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标包1(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无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其他服务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_标包11项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次所有服务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国学教育季”专项活动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 (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均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0-2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磋商文件须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谢绝邮寄。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戒毒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九路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15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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