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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五局三台县琴泉片区文旅康养综合体及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塔吊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 标公 公告
(设备类别:塔式起重机租赁)
招标编号:ZTWJLQSBZL-2024-03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本次塔吊用于中铁五局集团三台县琴泉片区文旅康养综合体及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位于三台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项目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约6719亩,其中核心区约33
05亩、非核心区约3414亩;项目核心区范围为北至景观大道、南至绵三路、西至马望路、东至规划的琴泉3路,建设规划用地2731亩,农林用地574亩;规划建设用地包括可出让土地约1643亩(其中
居住用地1389亩,商业用地61亩,公共服务用地193亩)、道路建设用地574亩、公园绿地514亩。
本项目为三台县琴泉片区文旅康养综合体及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三台县琴泉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为琴泉片区的基础设施、安置房、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城市有机更新等。
建设内容包括对项目区域内所涉居民进行拆迁安置;修建配套道路14条,宽度8-40米,长度约19503米;建设隧道约1700米,双向4车道,宽度14米;建设公园绿地配套设施23982平方米(
包括建筑小品、厕所、骑游步道等),配套建设道路两旁及其他设施绿化、配套管网及路灯等;安置房建设21万平方米;凤凰山森林公园升级改造等。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设备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塔式起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动态竞价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中铁采购〔2020〕425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 招标 设备 设备 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设备为塔式起重机租赁。包件划分详见“ 附表1” 《招标设备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特种起重吊装设备租赁、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或提供“ 三证合一” 的营业执照),符合设备租赁经营范围,能开具税务发票。其次必须在四川省成都市特种起重设备备案,满足当地安监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具备出租设备对应型号的安
装拆除质资及维保资质,并提供对应资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运输、拼装和供货能力。
3.3设备 设备质量 质量 保证能力要求 保证能力要求 :: (1)投标人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应为同一种品牌,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品牌,技术响应不允许有偏差。
(2)投标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满足特种设备相应的合格证明资质。
(3)提供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各级检测单位要求,投标单位设备备案证应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提供设备已购买保险证明。
(4)投标人提供设备出厂年限5年以内,外观颜色统一,具有履行租赁设备合同的能力。
3.4供货业绩要求:供货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和供应保障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内在当地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租赁业绩,并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要求2份,且为2021年后或在执行的业绩)。
3.5施工能力要求:施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维修保养、安全施工能力,投标人按要求配置足够的操作手和信号工,操作手和司索信号工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合格有
效的特种操作证,投标人提供设备或操作人员已具备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3.6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含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提供声明);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租赁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租赁商参与投标。
(9)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TD-01包件200万元信用额度,分期使用率为50%。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会员
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以下简称“鲁班平台 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 注册 并缴费成为会员 会员,,鲁班平台对会员实行分级管理,不同的会员级别对应不同的物
资类别交易范围,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向鲁班平台申请会员级别并缴纳相应费用(注册与会员定级事宜请联系鲁班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响应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20: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 鲁班平台登录“ 供方交易系统二期” (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 响应 (具体操作详见
鲁班平台首页→右下角“ 客服” →“ 操作手册” )。
4.3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完成投标响应后即可在投标响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前在鲁班平台上传 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该平台填写报价 报价 。(投标人在鲁班平台的报价均为含税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
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信息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特别 特别提醒 提醒 :: 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拥堵未能按时完成文件上传,导致投标失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4月2日9时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在鲁班平台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
5.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各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寄出给招标人,各包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合并打包邮寄,邮寄费用由寄件方承担,招
标人拒绝接收以到付方式 到付方式 邮寄的投标文件,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信息详见本公告8.1。
中标候选人邮寄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须与其上传鲁班平台的PDF版投标文件一致;未按要求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 视为无效投标 无效投标 ,招标人 招标人对 对其投标 其投标予以否决 予以否决 。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 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本次招标在鲁班平台实行网络 网络在线 在线 开标 开标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录鲁班平台进入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执行“ 开标” 操作后,各家投标报价自动解锁,投标人即可以在线查看包件报价列表。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人 招标人 信息
招标人:中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台琴泉片区文旅康养综合体及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大道旁海瑞科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旁中国中铁项目部,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362615115@qq.com
8.2招标组织人 招标组织人 信息
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1)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联系人:李杉杉,电话:13926116172,邮箱:373132343@qq.com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邮箱:362615115@qq.com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 招标公告” 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要求。
9.2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9.3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纳的,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现场提交
给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拒绝以邮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 拒绝以邮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
9.4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的,银行保函所担保的事项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后按招标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签订合同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与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中标后按招标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签订合同前按招标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投标人不得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0.成交服 成交服 务费
10.1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按超额累进制计算,以计算值的百元位四舍五入取整收取,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X)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X≤200万元0.1%0.3%
200万元0.08%
500万元0.05%
1000万元0.03%
X>5000万元0.01%
示例: 1.中标金额为150万元,则服务费计算为:150*0.1%=0.15万元 2.中标金额为350万元,则服务费计算为: (350-200)*0.08%+200*0.1%=0.32万元 3.中标金额为550万元,则服务费计算为: (550-500)*0.05%+300*0.08%+200*0.1%=0.465万元,按百元位四舍五入取整收取0.47万元。 4.中标金额为1050万元,则服务费计算为: (1050-1000)*0.03%+500*0.05%+300*0.08%+200*0.1%=0.705万元,按百元位四舍五入取整收取 0.71万元。 5.中标金额为10500万元,则服务费计算为: (10500-5000)*0.01%+4000*0.03%+500*0.05%+300*0.08%+200*0.1%=2.44万 元。 说明:框架协议采购成交服务费由包件所有成交人均衡分摊。

10.2成交服务费交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之日前。中标人如在投标保证金退还截止之日仍未交纳成交服务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3成交服务费交纳方式:从中标人的银行账户转账汇出,汇款时须备注中标物资的招标编号与包件号。
11.(投标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5008810001
开户地址:北京
联行号:103100000018
12.费用转账汇款操作说明
12.1费用转账汇款操作要点:
①投标人汇款账户为非农业银行 非农业银行 转账汇款时:
收款方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非转汇行) ” 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 (非转汇行)(非转汇行)” 的括弧字符 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 全角字符;收款方开户银行归属地为“ 北京” 。
②投标人汇款账户为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转账汇款时:
请参照下图提示进行操作。
12.2费用转账汇款注意事项:
(1)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 完全一致 (( 招标人不接受个人账户 不接受个人账户 汇款))。
(2)同一投标人响应同一项目多个包件 多个包件 投标时,不同包件的投标保证金可合并汇出,汇款时须备注其投标响应的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与包件号 包件号 (例如:投标人响应某项目招标编号为“ ZTWJWZZB-20
22-66” 、包件号为“ SSL-01、TGB-02” 的砂石料和土工布招标时,汇款备注信息应简要地表述为“ 2022-66,SSL-01、TGB-02” ),投标人因投标信息备注不清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困难的,后果自
负。
12.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或投标人现场递交银行保函的时间即为实际收款时间,投标人需提供 需提供付款凭证。
13.附件
附件:招标租赁设备包件清单
招标租赁设备 租赁设备包件清单
序号包件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租期(月)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
1TD-01塔式起重机QTZ60133241设备出厂年限不超 过5年,塔吊高度详 见招标文件,根据 项目具体楼栋与联 系人确认。
塔式起重机6515-10224
进出场及安拆费QTZ60133/
进出场及安拆费6515-102/

以上为项目初步计划,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选用部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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