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渝博政采JXYBXG2024-0102]新干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渝博政采JXYBXG2024-0102]新干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干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新干县农业农村局 成交方:江西绿之康环保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新干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时间: 2024.06.18
甲方(采购人): 新干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成交人):江西绿之康环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2024 年 6 月 24 日(江西渝博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干县 2024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服务项 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渝博政采 JXYBXG2024-0102)的要 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与金额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合同金额(元)
渝博政采 JXYBXG2024-0102新干县2024年受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采购服务项 目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新干县 2024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总价为壹佰 肆拾万零伍仟肆佰壹拾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元)。合同价款包括所有技术 措施实施到田的价格,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劳务费、保险费、培 训费、田间测产、水样采集费、税费等费用。
二、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名称
1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9841 按照新干县 2024 年实施方 案要求组织实施。土壤调理剂 数量:509吨; 叶面阻控剂数 量:3516.75升。
2 台账建设(安全利用及 管控区共计12398亩) 1 包括台账建设、打印、检查 等 费用。
3 宣传培训 4
4 田间测产 3 由采购人组织早稻、一季 稻、晚稻测产
5 灌溉水样品采集 12
6 项目验收 1

2、技术措施及产品技术指标
技术措施以及所有投入品用量与质量严格按照《新干县2024年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实施方案》执行,(严格管控区除外)。
1)叶面阻控技术
叶面阻控剂剂型为水剂,适用作物须包含水稻,需取得农业农村部肥 料登记证,通用名称为中量元素肥料或含硅水溶肥料(以上以登记证上标 注的为准)。重金属(镉、汞、砷、铅、铬)含量不能超过 GB15618-201 8 规定的筛选值,或者治理区域耕地土壤中对应元素的含量。
2)土壤钝化
重金属(镉、汞、砷、铅、铬)含量不能超过 GB15618-2018 规定的 筛选值,或者治理区域耕地土壤中对应元素的含量。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明确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及范围、现有及历史污染数据 等与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
2、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配合,协调乡镇以及各村委的农户信息、面 积信息等台账基础数据收集,促使整个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3、对整个安全利用项目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 4、在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组织启动验收 项目。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组织专门队伍按照方案实施。
2、履行好售后服务职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4、乙方负责项目实施的台账建设,并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等工作。
四、项目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项目验收
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验收评估主要内容严格《新干县 2024 年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实施方案》执行。
2.项目建设区域中稻谷产量因实施安全利用措施造成减产 10%以上 的,由乙方赔偿相应的产量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减产除 外。
3.甲乙双方配合效果评价单位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价,效果评价报告及 实施过程材料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合格后视为验收通过。
六、付款方式
1、成交服务商项目建设开始后,完成土壤调理、叶面阻控、以及水分调控 等措施,并提交采购人认可的台账资料后,支付合同款的50%;经采购人组织的安 全利用效果评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100%。
2、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合法、等额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 承担违约责任。
3、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收款账号:791908818700023
户名:江西绿之康环保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新建支行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验收合格的,甲方不予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甲方单位 实施督查监理,乙方未按实施方案施工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以次充 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服务措施不到位等情况。根据追检质量情况及采购 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 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5、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 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 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 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1、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 来信函)、 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 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 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项下的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新干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名称:江西绿之康环保有限 公司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