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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木模板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模板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月 日。
目 录
招标说明 ………………………………………………1 投标人须知 ……………………………………………5 综合说明 ………………………………………………8 投标文件格式 ……………………………………… 16 合同示范文本 ……………………………………… 27
第一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所需模板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与以下投标。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沙湾市巴音沟河水源地至沙湾市第一水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新建取水首部1座,钢筋砼暗渠6.55km(其中钢筋砼管1km),安装DN1000-DN1200供水管道20.59km及检查井,流量井等附属构筑物。
三、招标内容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1模板1830*915*1233009.5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4.2资质条件:材料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xbjgjc.cn
5.3招标文件售价(元):200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xbjgjc.cn
5.6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65001613800050002073
6.3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6.6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单位所交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可带缴纳收据前往财务办公室办理退回。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8.2项目地址:沙湾市巴音沟河水源地至沙湾市第一水厂
潘 智 :18139287725(微信同号)
王泽锋 :17590122345
安治林18199788295

8.3联 系 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前附表
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工程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沙湾市巴音沟河水源地至沙湾市第一水厂
3产品质量标准地产板即可,边宽无误差,板材垂直度达标,无腐朽、无虫眼 ,模板符合国家标准GB/T17656-2018、满足施工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亮,平整使用过程中无破裂,起皮。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 标 范 围本项目使用模板
6供 货 周 期按项目要求进行供货
7资金支付与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15日至20日以双方确认数量、金额及签字为准进行挂账,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后,次月付至上月挂账金额的70%,工程竣工付至97%,留3%做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息支付质保金。资金支付方式:转账方式
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有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企业资质。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0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 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地 点:http://xbjgjc.cn。 联系人:潘 智 18139287725
11答疑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答疑文件递交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后1日内提出 答疑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泰琛大厦B座11楼A
12投标报价方式固定单价
13投标文件提交时 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地 点:http://xbjgjc.cn。 联系人:潘 智 18139287725
1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
15标书资料费每套200元,现金支付,无发票,不退还。
1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份 副本:二份 电子档:一份。(电子版为盖章扫描件)
17开 标时间: 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地点: http://xbjgjc.cn。 联系人:潘 智 18139287725
18评 标 办 法1.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 2.推荐两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3.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19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第三章 综合说明
1. 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沙湾市巴音沟河水源地至沙湾市第一水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新建取水首部1座,钢筋砼暗渠6.55km(其中钢筋砼管1km),安装DN1000-DN1200供水管道20.59km及检查井,流量井等附属构筑物。
2. 招标范围:本项目使用模板
3.投标人的资质
3.1企业营业执照
3.2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3.3开户许可证
3.4 厂家授权代理销售产品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
5.质量保证与安全要求
5.1质量要求:投标的产品应达到设计标准及相关具体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和我公司提出的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施工组织安排,供货时间要求及有关技术要求。
5.2中标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到达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差异,中标人应及时更换或补齐,检验应在业主、监理、招标人、中标人见证下进行。
5.3中标人应在产品外包装作出产品产地、规格、型号、材质等明显标识。
5.4凡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生产加工方提出的(包括到施工现场)的各种技术指导和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由中标人技术服务未及时到位,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损失。
6.供货时间
具体供货时间节点以项目部指令为准,项目部发出指令后中标人在收到材料计划后3日内到场。每延迟一天,中标人承担 500元/天的违约金。
货款的结算及支付
7.1货款结算的计算方式
每批货款=实际进场验收合格米数*合同单价
7.2货款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作为送货凭证,定期(每月15日)出具书面对账清单并附完整的供货回单与甲方,经甲方或甲方结算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凭证,结算数量以双方签票的实际数量为准。
7.3支付时间:
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月15日至20日以双方确认数量、金额及签字为准进行挂账,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后,次月付至上月挂账金额的70%,工程竣工付至97%,留3%做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7.4支付方式:
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
在货款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5供货清单最终确认后,乙方须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在指定期限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供货当年12月10日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当年对账确认供货的全部发票。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已供货物的发票,而造成甲方未挂账,责任由乙方承担。
7.6货款转账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产品属于进口的产品还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完税证明等)。否则,甲方有权不负任何责任的保留货款直至乙方完整、全面、真实提供本条所涉技术资料。
8.材料供应:
8.1地产板即可,边宽无误差,板材垂直度达标,无腐朽、无虫眼 ,模板符合国家标准GB/T17656-2018、满足施工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亮,平整使用过程中无破裂,起皮。
8.2中标人的供货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且必须经过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确认。
8.3中标人供货时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及货运证明原件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未及时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该批货物不予退还,并且承担该批次产品货款的两倍违约处罚。
9.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对每一规格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即到达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价:含材料费、税费、包装费、检验检测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9.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格样式逐项填写,格式不允许修改。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交付价格,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见附件一);
1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见附件二);
10.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格式见附件三);
10.4投标报价一览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见附件四);
10.5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货物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格式见附件五);
10.6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报表(见附件六);
10.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国家产品合格检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
10.8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需厂家授权书,代理销售的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10.9相关服务计划;
10.10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据;
10.11信用中国网站报告
10.12其他资料(如有)。
11.使用的货币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和合价,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12.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3.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条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
15.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开标:
根据十一师集采平台招标公告约定时间进行开标。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进行竞争性谈判。
17.无效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7.1投标文件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送达的;
17.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17.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8. 评标小组与评标
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18.2 本工程评标小组由5人组成。
18.3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8.4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8.5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比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8.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贿赂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予以作废处理。
18.7 评标小组按评标办法评出中标候选顺序人,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中标候选顺序人再次谈判,确定中标候选人。
19.评标的原则
19.1满足设计要求;
19.2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评定标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主要对投标人的资质、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9.3比较投标人业绩和报价,并考虑以下因素:
19.3.1产品的质量性能及可靠性。
19.3.2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合法性。
19.3.3响应《 招标文件》程度。
19.3.4以往工程业绩及其它用户证明材料。
19.3.5质量、承诺、服务择优选用
19.3.6交货时间与运输条件。
20.评标的办法和标准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有执行合同或协议能力。
条款评分因素分值内容打分说明备注
商务及技术评分企业实力10分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相关证书(产品质检合格证书、代理授权、试验检测合格证明等)1.无相关证书的,缺一项,扣1分。 3.本项最高得分10分,最低得0分。
企业业绩6分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类同等供货合同、清单或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1.每提供一份证明文件得1分,未提供证明文件仅有清单的,不得分。 2.本项最高得分6分,最低得0分。
以往合作经历4分以往有与兵团城建集团或所属单位有合作经历1.每提供一份证明文件得0.5分. 2.本项最高得分4分,最低得0分。
付款方式10分招标人招标文件里支付方式及节点接受招标文件明确的支付方式及节点得分为10分,不接受得0分。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70分以十一师集采平台自动算分为准

21.定标原则:招标人授权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 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3.中标通知
23.1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采购平台上发出中标通知。
23.2招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4.签订合同
24.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均可作为合同附件。
24.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1‰的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供货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
26.其他未尽事宜将依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文件封面示例
正本
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模板采购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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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另附页)。
投标人: (盖章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投标人:(公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投标活动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 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 字)
身份证号码:
附件四: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品牌 商标计量 单位拟采购 数量含税单价(元)税率 %合计金额 (含税)交货 时间备注
模板1830*915*1233009.5
合同价款总额(暂定)¥ 元, 其中税金 ¥ 元
合同价款总额(暂定): 其中税金(大写):
报价说明:1、单价:为货到现场含税价格,包含运输、装卸费。 2、本清单项中的需求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按实际验收合格数计算。 3、投标人提供税率为 %增值税专用发票。 4、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合同单价按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5、支付方式 以转账形式支付, (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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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货物销售业绩
序号工程名称主要货物名称合同金额 (万元)合同 工期质量 评定用户联系人及手机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类似产品销售情况。近三年内是指由投标截止日上朔到三周年始; 近三年内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如无验收报告则须提供用户意见书(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按原件作为评分依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六
近两年财务报表
模板采购合同
需方:新疆兵团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泰琛大厦B区11楼A
工程名称: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沙湾市巴音沟河水源地至沙湾市第一水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或生产)的 模板 产品用于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标的物信息
产品名称规格 型号品牌 商标计量 单位拟采购 数量含税单价 (元)税率 %合计金额 (含税)交货 时间备注
模板1830*915*1233009.5
合同价款总额(暂定)¥ 元, 其中税金 ¥ 元
合同价款总额(暂定): 其中税金(大写):
备注: 1.乙方提供增值税 发票。 2.产品数量和合同额为暂定,乙方所供产品数量以甲方每批次发出的供货指令,并按合同约定经指定人员实际验收签认数量为准,结算总价为实际签认数量乘以相应单价,当供货数量或总价超过暂定数量或总价10%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数量或总价10%(含10%)部分的货款。 3.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 %,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制造费、包装费、设计费、检验检测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用。 4.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合同单价按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地产板即可,模板边宽无误差,板材垂直度达标,无腐朽、无虫眼 ,模板符合国家标准GB/T17656-2018、满足施工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亮,平整使用过程中无破裂,起皮,达到设计及相关的具体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上述各类标准不一致的,以满足最高标准为准。
第三条 样品封存
1.本合同选择下述方式(1)处理样品封存。
(1)双方约定无需样品封存
(2)双方约定采用样品封存。以甲方、监理现场取样后封存(可以明确“现场取样”的含义及时间地点),封存样品由甲方保管。
2.样品的外观、颜色、规格、型号、质量品质、性能、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乙方提供的货物与样品一致不能免除其违反第二条约定的相关标准所产生的责任,也不能免除其提供货物存在隐蔽瑕疵的责任。
第四条 乙方对质量、安全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经销(或生产)的产品质量严格按照第二条标准的要求执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按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建筑主体质量保证期执行。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更换,维修、更换部分质保期顺延。接到报修后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处理完毕。乙方逾期响应、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照维修费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质量保证金或从应当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价款中先行扣除。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提供维修等服务,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只收取最低成本费。乙方对由于材料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使用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产品的供货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供货,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材料计划单为准。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将此调整、更改作为索赔的理由。
2.乙方按甲方材料计划单供货,甲方提前3日将材料计划单以书面文件格式邮件、微信、传真等方式发给乙方,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材料计划单3日内送达货物。
3.乙方向甲方交付产品时,应随每批产品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如乙方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预期交付、提供产品。
4.须提供本批货物乙方唯一编号的送货清单,并加盖乙方公章。
5.凡实行备案证明的,乙方负责办理产品备案凭证,并承担该费用,办理后及时提交甲方。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货物到达现场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书面文件格式、邮件、微信、传真)数量、时间负责将货物运送至塔城地区沙湾市供水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施工场地内,并卸至甲方指定的位置,乙方自行负责运输并承担送货所有费用。
2.双方就交货及运输特别约定的,具体约定为:运输过程中的过路过桥费及违章罚款、交通事故、保险、装卸产品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此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甲方变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方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 产品的验收
1.货到工地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共同进行检测。检测确有质量问题时,甲方应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复检,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选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复检不合格乙方负责及时换货,由此所产生的送检费、换货的往返运输费、吊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误工、设备租赁等费用及其他全部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进入甲方指定场地后,由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负责收货。由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负责送货。甲方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双方按上述条款约定做好数量、质量验收工作和书面验收确认的签字记录。涂改的货物收货凭证一律不能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非指定人员签字的送货凭证,属个人行为,不能代表甲方,甲方不予结算。乙方出具的任何书面材料结算报告,须附相应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凭证作为结算依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不能做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3.现场对货物验收仅为品种、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的验收,现场验收不能排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甲方在之后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问题,仍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表面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 元/天。
5.指定的甲方人员仅有权对于货物的数量进行确认,无进行变更合同、货款结算等任何其他权限。
6.模板材料质量标准应满足且不限于以下标准要求
6.1 进场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17656-2018等。
6.2 进场材料应具有材证相符且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第九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自乙方交付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风险自货物交付后转移。
第十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计算方式:结算价=进场实际验收合格米数*合同单价
2.货款结算:乙方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作为送货凭证,定期(每 月15日)出具书面对账清单并附完整的供货回单与甲方,经甲方或甲方结算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结算凭证。
3.支付时间:
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月15日至20日以双方确认数量、金额及签字为准进行挂账,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后,次月付至上月挂账金额的70%,工程竣工付至97%,留3%做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无息支付质保金。
4.支付方式:甲方以转账或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供应链金融)的形式支付货款,在货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使用其他货币资金支付产生的贴息及金融手续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
账号: 。甲方仅需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以上账号。
6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及时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供货当年12月10日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当年对账确认供货的全部发票。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已供货物的发票,而造成甲方未挂账或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7.向甲方交付产品时,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产品属于进口的产品还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完税证明等)。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直至乙方完整、全面、真实提供本条所涉技术资料,同时不免除乙方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多余产品的退回
甲方使用后多余的产品,在包装完好且无损坏的情况下全数退回乙方,退回货物的货款按供货单价结算,在总货款中扣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多余产品。逾期不领取,视为乙方遗弃该退回货物,如发生遗失、毁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总货款中扣除遗弃货物货款的余款即为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货款。如已经向乙方支付的,乙方应当在退还产品前向甲方返还,乙方逾期退还甲方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多余产品,且乙方应当按照需返还货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保证的要求
1.乙方须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总货款中扣除。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其他相应责任。
2.如有预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暂定合同价款总额 %的预付款保函或预付款保证后(保证金为 万元),甲方再予以支付。在乙方供应货物所对应货款达到预付款额度,前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提供已付预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预付款保证金。乙方逾期提供预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返还预付款保证金,直至乙方提供预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产品、样品的,乙方承担每天 1%的违约金;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暂定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
2.乙方虚开或提供虚假增值税发票的,乙方应承担虚开或虚假发票金额40%的作为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总额20%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产品的材质不满足规范要求,乙方按该批次产品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限时无偿换货、修理及退货,乙方按本款约定承担退货、换货责任的,不免除乙方逾期的违约责任。乙方二次交付的产品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按照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换货,每逾期一日应按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向第三方自行采购所需产品,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额外费用和全部损失。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本条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费用。
7、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甲方有权从应当向乙方支付的任何一笔价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甲方除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损失外,甲方还有权可解除合同。
4.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同意,如果双方之间的纠纷以诉讼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本合同“通知”条款约定的双方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号码完成民事审判中的所有送达程序,双方均无异议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车辆及材料在运输途中到达甲方现场后,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疫情防控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必须对出入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对不遵守甲方管理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开具的发票均应为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应填写内容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如乙方开具的是汇总的增值税发票,则必须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乙方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于甲方认证。
4.甲方如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以及乙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完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特别约定:乙方同意与甲方共同承担工程款支付风险,由于业主(工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甲方可延期付款并放弃请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等权利。
6通知
双方在本合同中标明的通讯地址,是各自现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并作为双方将来进行诉讼时,送达的有效地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书面通知或往来函件,可以采用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寄往双方在本合同中标明的通讯地址。一方向他方在本合同中标明的地址发送的通知、函件,以查无此人或收件人拒绝接收为由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事由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因变更地址的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他方地址变更事项而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甲方的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号码: ,地址: 乙方的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号码: ,地址: 7.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
8.本合同末尽的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项目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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