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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公告提档升级工程一标段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标段
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标段 已由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 宿滨管发【2018】5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单位 以相关文件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东西向主线(园区中心路)改造段起点为 S49 连接线,向北 160 米后向西延伸,穿过一支渠和一支渠排涝沟,终点与晓光线交叉;南北向主线在原有晓光线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起点起于鹅厂北侧现状混凝土道路,向南延伸,穿过 S49 连接线,终点止于与晓店镇镇镇界处。主线总长约为 3.776km,支线总长约为 1.650km,路线总长约为 5.426km。
本工程园区中心路、晓光线、支 1 路路面宽度为 6.0m;支 2 路、支 3 路、支 4 路路面宽度为 5.5m。经调查,旧路结构层为:18cmC30 混凝土,且路面混凝土板块存在破损,该道路目前为农村生产道路,道路等级较低。本次改造道路段与新建道路段将道路等级提升为四级公路,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除支 1 路前 300 米外其余路段将旧路面及灰土层全部挖除,重新开挖基槽铺筑路基、路面及路肩部分,支 1 路前 300 段加铺水稳与沥青。
本项目南北主线(园区中心路)与支 1 路前 300 米为旧路改造工程,其余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 20km/h,园区中心路、晓光线、支 1 路路基宽 7.0m,路面宽 6.0m;支 2 路、支 3 路、支 4 路路基宽 6.5m,路面宽度为 5.5m。路面横坡 2%,土路肩横坡 3%。
2.2 招标内容
2020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一标段,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DXK1+438.2桥涵工程、DXK1+481.2桥涵工程、DXK1+364.5桥涵工程、Z1K0+369.5桥涵工程、管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
6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承诺就近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实验室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 (自有或外委)。
注:1、试验室标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的要求。
2、不得采用本项目已中标的检测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淮安中远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宿迁市高指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 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至少在1个已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在2个已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如有此证明其原件扫描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
(6)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 附件 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 务系统”中无法显示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杜萍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27-84357101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传真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8.4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8.5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缴纳平台使用费,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2020 年04 月22日
 

2019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晓店、井头、祥和片区)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晓店、井头、祥和片区)二标段  已由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以 宿滨管发【2018】5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单位 以相关文件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9年度湖滨新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晓店、井头、祥和片区)包含:安圩中心路项目起点位于现状南街沥青路,沿境内水泥路向南经过余娟路、三斗渠路,向西延伸至现状晓井线. 该路现状:路线全长2.213Km,旧路为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3.0m,且路面混凝土板块存在破损,该道路目前为农村生产道路,道路等级较低。改造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建设长度2.213Km。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路面设计将旧路面及灰土层全部挖除,重新开挖基槽重新铺筑路基、路面及路肩部分。晓店牧场路图纸暂按黄庄路报价,最终已实际施工图纸为准,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图纸。晓克路该项目起点位于现状晓井线,沿境内水泥路向东延伸至现状水泥路。该路现状:路线全长1.085Km,旧路为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6.0m。旧路结构层为:18cmC30 混凝土。改造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建设长度1.085Km。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7.0m,路面宽6.5m,路面设计将旧路面及灰土层全部挖除,重新开挖基槽重新铺筑路基、路面及路肩部分。晓九路该项目起点位于现状西楚大道,沿境内水泥路向西延伸至现状晓井线。该路现状为:路线全长3215.787Km ,旧路为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为5.5m。旧路面层结构层为:18cmC30 混凝土+16cm C10 混凝土+20cm12%石灰土,且路面混凝土板块良好,该道路目前为四级公路。改造为: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建设长度3215.787Km 。其中K0+000-K2+590.082 为拓宽路面,K2+590.082-K3+217.247 为新建路面。项目总投资约2737.44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安圩中心路、晓店牧场路、晓九路、晓克路路基、路面、特殊路基处理、桥涵、拆除工程、排水工程、桥涵拆除、混凝土基层拆除、榉树铲除、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上内容。
 2.3 工期
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的50%时,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如自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母体试验室的等级证书、自有试验室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母体试验室不在本市辖区内,则应承诺就近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并需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备案。试验室标准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的要求。
投标人如无自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试验室,可以将试验检测工作外委给具有丙级及以上试验室资质的单位,此单位必须在宿迁市辖区内设有试验室,且投标人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及外委试验室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不得采用本项目已中标的检测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江苏省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路润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5分。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b. 投标人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证明材料清单内,否则视为缺失。
c.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至少在1个已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在2个已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副经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具有项目招标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如有此证明其原件扫描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
(6)其他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若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 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显示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号
邮政编码:223800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杜萍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27-84357101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2、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同时进行报名登记。投标人除按上述方式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外,还需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费用不需再缴纳)。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18.2.208.148:9092/OP/L0gin.aspx)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授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3)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4)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为准(需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记),投标人报名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3、本招标文件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范本。
4、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签字的加盖法人电子章即可。 
 2019 年07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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