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栏杆堰水闸闸区整修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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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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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栏杆堰水闸闸区整修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037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4-23 16:42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河道监管事务中心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投标人不得为“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被曝光投标人。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0-04-24 09:30到2020-04-29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A号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5-15 13:30 |
开标时间 | 2020-05-15 13:30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A号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2-1005A号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198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号楼501,028-86787271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62066783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行业划分 | O819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栏杆水闸闸区整修项目。项目位于月华路一侧,清水河与三环路交汇处。工程内容为车行桥、配套管理房、地面铺装、绿化、栏杆、围墙改造等附属设施提升。 二、技术要求 1.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 2.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3. 执行国家和四川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设计图纸 (另附)。 四、商务要求 ★(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工程量清单(另附)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数量,暂定金额(如有)、暂估价(如有)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列入,若图纸与工程量不符,以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 (3)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单价遗漏项目免费,或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4)清单中安全文明费和规费属于非竞争性费用。 ★3.工期:150日历天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本项目最高限价:2021590.89元。 监督管理办公室: 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61882648; 采购计划号:(2020)0140号;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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