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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项目(项目编号:DFRXZC2020-027)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项目 (项目编号:DFRXZC2020-02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委托,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天津港保税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项目
2.项目编号:DFRXZC2020-02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否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43.35 43.35 广告服务 宣传
第2包
19.9 19.9 广告服务 宣传、督查考核及公众认知调查

三、项目预算
63.2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依法纳税纪录、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5)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作为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24
到 2020-04-2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4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5-14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201B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传静
2.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港保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港保税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创新创业园21-B号商务楼四层南4-A、40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港保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包:宣传:43.35万元;第二包:宣传、督查考核及公众认知调查:19.9万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采购文件下载
创城招标文件(公告).pdf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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