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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安开发区美亚热电110KV高压线路拆除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L3206210336000016项目名称海安开发区美亚热电110KV高压线路拆除工程
标段编号L3206210336000016001001标段名称美亚热电110KV高压线路拆除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公告
海安开发区美亚热电110KV高压线路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美亚热电110KV高压线路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四海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四海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2.1.2工程规模:110千伏海电I722线、海电I723线线路拆除工程,拆除110kV直线塔17基,转角塔4基,钢管塔5基,拆除双回路导地线约5.5km,导线采用240mm钢芯铝绞线,带电跨越35kV高压电力线8次,跨越铁路轨道4次,跨越乡道、民房、公路等约50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6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确保招标人按计划通电通网。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年5月1 日到2020年6月 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110千伏海电I722线、海电I723线的线路拆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对拆除范围内高压线塔、导线等物资的拆除、运输、装车、堆放及场地清理。拆除线路通道内青苗占地补偿费、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协调等费用及期间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安评手续和铁路审批手续需由中标人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所需配合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废旧物资由中标人自行处置,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实际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其他要求: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4月24日09时00分至 2020 年5月12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12000.00 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四海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城东镇长江东路9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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