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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生活段醴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生活段醴陵职工
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生活段醴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9】3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补助50%,总公司补助45%,移交单位承担5%。招标人为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房建生活段醴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醴陵市八里坳、醴陵站。
2.3建设规模:主要改造内容包括:自来水、架空管线入地、屋顶防水、落地管、消防设施、道路停车场、下水道、化粪池、排水管、排水井盖、绿化景观、照明路灯及文体设施等。
2.4质量要求: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5计划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5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编制本招标项目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20 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详见大厅电子显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二)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7. 方案设计补偿
招标人不给予投标单位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25635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中心
联 系 人:汪  明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一: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二)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二: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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