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斜桥镇新农村水利设施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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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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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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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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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斜桥镇新农村水利设施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法人为海宁市斜桥镇新农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 海宁市斜桥镇新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斜桥镇新农村,主要内容为灌渠735m,水泥路752m,机站1座(含横道管、下田通道过路涵管、集水井等)。
投资预算约 84 万元。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3.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根据《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海公管办〔2020〕1号)文件精神,入选《2020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水利工程)的施工企业方可参加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入围名单以海公管办〔2020〕5号文件公布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 4 月 27 日,上午8:30分至2020年 5 月 7 日,上午8:30时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3.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地点为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4.2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佩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必须量体温,有健康绿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斜桥镇招标采购中心(斜桥镇庆云村村委会二楼), 递交完投标文件投标人即离开,不参与开标。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斜桥镇新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斜桥镇新农村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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