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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周镇张莫天村有机易腐生产垃圾阳光处置大棚建设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雅周镇张莫天村有机易腐生产垃圾阳光
处置大棚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雅周镇张莫天村有机易腐生产垃圾阳光处置大棚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市雅周镇张莫天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市雅周镇张莫天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机易腐生产垃圾阳光处置大棚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雅周镇; 
 (2)招标范围:有机易腐生产垃圾阳光处置大棚建设工程施工;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项目控制价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1
有机易腐生产垃圾阳光处置大棚建设工程施工
10.5万元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工程。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a、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单位资质等级证书;d、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e、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格后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7日至2020年05月06
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06日
15时0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雅周镇政府五楼开标室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开标现场缴纳。
7、招标人:海安市雅周镇张莫天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招标代理单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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