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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财政局机关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NGS-CG-CS-2020004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4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2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国市仕华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柏枝南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全飞、叶俊林、周俊
招标人名称:宁国市财政局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宁国市河沥溪开发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6日至2020 年4 月27 日(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4月26日-2020年5月7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地址:宁国市人民路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财政局                    
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6日
 
得分排序表.doc财政局机关食堂购买承包商服务-竞争性磋商.zip成交通知书.doc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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