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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大瑶灌区管理所宇泰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泵房取水设备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003110024-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大瑶灌区管理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中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宇泰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泵房取水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311002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宇泰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泵房取水设备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贰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详见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大瑶灌区管理所(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1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设备调试与运行正常且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息)。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马王堆支行(长沙中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90100730900680873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手续合法,渠道正规,是最新开发的成熟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及达到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性能及其他要求,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壹年。乙方对项目设备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退等服务;如果相关设备的质量无法达到甲方要求,乙方需要对相关设备提供包换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延误甲方的验收时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乙方: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履行。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大瑶镇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061号
法定代理人: 周逢春 法定代理人: 潘世群
委托代理人: 张旭 委托代理人: 蔡畅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632200
传真: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731-886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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