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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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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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69237 | 项目建立时间: 2020/4/28 17:02:03 |
项目名称: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 | |
项目地点: 泉州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资金来源: 自筹及财政拨款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69237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0/4/28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泉州市 | |
招标人名称: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人代码: 54350524345147550Q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524MA32KNXN4K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创乾安招[2020]106号 1. 本招标项目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 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 ; 1.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0.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808)(报名预约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5月15日10时00分前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300元( 柒仟叁佰元) 。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5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地点: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808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4月29日 |
标段
标段: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69237001001 |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
标段(包)名称: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 | |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创乾安招[2020]106号 1. 本招标项目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土坑口至才华厝角道路硬化工程 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 ; 1.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1.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0.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808)(报名预约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不记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5月15日10时00分前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300元( 柒仟叁佰元) 。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并在信封或档案袋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5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地点: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 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安溪县大坪乡香仑村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创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A栋808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年4月29日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