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姜山镇张华山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姜山镇张华山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张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张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镇张华山村综合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一事一议办【2019】1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张华山村
项目规模:约1298㎡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及村自筹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仿古、电气、给排水、消防水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他要求: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项目数量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人民币伍万壹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其他财政性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姜山支行
银行账号:81110101302303630(备注009001)
联系人:张琦
电话:0574-88093735
6.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5月20日 9时 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张华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2115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0574-88308079
9.备注
9.1所有投标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开标室(天童南路与明山路交叉口,红绿灯旁,姜山实验中学斜对面),在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线微直播及微信群形式,所有投标申请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9.3条款自动作废。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