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青少年体育综合馆泳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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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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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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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代建单位: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恒有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S[GK]2019054的翔安青少年体育综合馆泳池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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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3606 | 游泳设备 | 翔安青少年体育综合馆泳池设备 | 1 | 项 | 国内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 | 美的、南方等 | RSJ-900/MSN1-H;NSZ2000;NSZ1500等 | 节能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肆仟捌佰伍拾玖元叁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8月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石厝以东、浦边村以西;
4.3交付条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整体交钥匙项目,质保期5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6.1.3系统验收:承包人根据项目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发包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6.1.4 发包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软硬件)、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6.1.5产品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低于采购文件约定,出现质量问题时,以及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时,承包人应全额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发包人保留索赔权利。6.1.6验收时承包人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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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设备进场且经甲乙双方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
2 | 87 | 设备安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请结算送审,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审核结论书、向甲方办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且款项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审结金额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
3 | 3 | 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若设备无质量异议,未发生应扣除费用且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质保期满后经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确认后30日内无息返还。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9、合同有效期
各方盖章后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按照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合同总价款的10%计算作为承包人违约金。10.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自行承担更换材料和设备并承担损失;无法更换的,发包人有权按照该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同等价值进行处罚;对工程进度造成影响或造成施工返工的,承包人必须承担发包人损失和总包单位返工费。10.3承包人逾期交货或示能在交货期内依据合同约定提供提供相关证书,每延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0.4设备开箱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换货。若发包人选择换货,承包人重新供货导致到货延迟的,应按10.3条约定承担逾期违约责任;若发包人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10.5发包人若发现承包人的报价资料有隐瞒事实内容等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0.6除本合同另行约定外,在发包人对承包人出现的任何违约情形发出违约通知后15日历日内,承包人仍未纠正,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退还已付款项外,还应另行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任何一方均可选择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付款方式:14.1.1设备进场且经甲乙双方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由银行出具或者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且发包人款项到账后14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的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肆佰捌拾伍元玖角肆分(小写:¥147,485.94)。(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应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并应符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实施建设工程保证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建筑〔2019〕25号)的规定。履约保函于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移交后退还,预付款保函于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开箱初步验收合格后退还。)14.1.2设备安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向发包人办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由承包人提请结算送审,经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审核结论书且款项到帐后14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根据审结金额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14.1.3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若设备无质量异议,未发生应扣除费用且承包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五年质保期满后经发包人及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确认且发包人收到财政拨款后28个日历日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14.1.4如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承包人应在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结算审核结论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价3%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三方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经发包人核实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28个日历日内将工程结算价3%的质量保修金或者银行保函返还承包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代建单位: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 | 乙方: | 厦门恒有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789号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48号天湖大厦B座16A1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文标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晶 | |
联系方法: | 0592-2995058 | 联系方法: | 1360694345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厦门松柏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29480100100007710 |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