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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吉林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管道、顶管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吉林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管道、顶管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T-ZB-3103000100-2020-058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0-2021年吉林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管道、顶管监理集中招标项目,采用联通电子商城采购模式,监理费预估金额为170万元(不含税);
2.2监理服务期限:本次集采结果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或者合同份额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准;
2.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监理服务标准;
2.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中标区域为长春市区、榆树、九台、农安、德惠、双阳;
2.5 付款方式: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统一进行一点结算。项目初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项目终验后,累计支付到审定后结算总价的90%;按决算审定后总价支付合同尾款(终验12个月后支付)。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采购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或投标人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工信部核发,含电信工程专业),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
如以上证件处于换证期,未领到新证,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3.4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及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不可泄露采购人商业机密信息,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5 月 1 日9:00至2020年 5 月 8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期间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项目报名。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两天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递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其投标将无效。
5.2.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操作,并应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8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2599号联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602811158
行号:30529000229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负责人:许赫然、杨欣
联系电话:15604445698
邮箱:shtxzb_jl_lt@163.com
2020年4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0-2021年吉林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管道、顶管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T-ZB-3103000100-2020-058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本项目为2020-2021年吉林联通长春市分公司管道、顶管监理集中招标项目,采用联通电子商城采购模式,监理费预估金额为170万元(不含税);
2.2监理服务期限:本次集采结果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或者合同份额执行完成,二者以先到为准;
2.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监理服务标准;
2.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中标区域为长春市区、榆树、九台、农安、德惠、双阳;
2.5 付款方式: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统一进行一点结算。项目初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项目终验后,累计支付到审定后结算总价的90%;按决算审定后总价支付合同尾款(终验12个月后支付)。
2.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按采购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或投标人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工信部核发,含电信工程专业),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
如以上证件处于换证期,未领到新证,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3.4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及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签署页等内容。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的所有订单或结算单。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不可泄露采购人商业机密信息,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虚假证件等相关信息,取消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5 月 1 日9:00至2020年 5 月 8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期间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项目报名。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两天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首页iPASS自助服务专区(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操作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递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其投标将无效。
5.2.3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操作,并应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截止时间进行开标,开标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8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人民大街2599号联通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帐号:602811158
行号:305290002295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负责人:许赫然、杨欣
联系电话:15604445698
邮箱:shtxzb_jl_lt@163.com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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