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2020年度CA数字证书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4181907340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度CA数字证书服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打造“数字社保”,提高社保公共服务效能,结合我区目前参保企业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社保业务的实际,我中心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社保网上业务的申报工作。我们建议由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理由如下:我中心自2010年6月开始与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始使用该公司运维的浙江省数字认证管理中心签发的CA数字证书,目前已经发放近25000家企业的CA证书。继续和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有利于实现与之前签发的CA证书保持一致,避免证书签发机构变更造成CA证书不必要的浪费,有利于确保技术规范的一致性,避免变更造成的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有利于方便推广CA证书进行社保业务网上申报,有效提高社保业务经办效能,更好地落实“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特申请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智慧信息产业园二期M座6楼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组建议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萧然南路373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萧山区财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2752687
传真: /
地址: 萧山区人民路318号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
46.5 KB
专家论证意见.doc
186.5 KB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41819073406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度CA数字证书服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度CA数字证书服务 | 1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打造“数字社保”,提高社保公共服务效能,结合我区目前参保企业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社保业务的实际,我中心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社保网上业务的申报工作。我们建议由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理由如下:我中心自2010年6月开始与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始使用该公司运维的浙江省数字认证管理中心签发的CA数字证书,目前已经发放近25000家企业的CA证书。继续和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有利于实现与之前签发的CA证书保持一致,避免证书签发机构变更造成CA证书不必要的浪费,有利于确保技术规范的一致性,避免变更造成的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有利于方便推广CA证书进行社保业务网上申报,有效提高社保业务经办效能,更好地落实“最多跑一次”政务改革。特申请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安普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智慧信息产业园二期M座6楼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华平 | 高技 | 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
张一狼 | 高工 | 杭州市萧山第十一高级中学 |
蔡汉良 | 技师 | 萧山区体育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组建议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萧然南路373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萧山区财政局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2752687
传真: /
地址: 萧山区人民路318号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
46.5 KB
专家论证意见.doc
186.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