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屏山街道种苗培育基地及食果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禄发改【2019】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屏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上海市普陀区对口帮扶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屏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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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建建筑面积约为1487m2,建设内容为种苗培育基地及食果品加工中心建设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屏山街道种苗培育基地及食果品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土建、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内外装修、弱电、室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575万元 招标规模:575万元 2.4 资金来源:上海市普陀区对口帮扶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禄劝县屏山街道发明村 2.6 项目实施时间:60日历天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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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不通过。 3.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7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8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其他: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企业的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且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年检合格; 2017年至今完成过1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2.技术负责人具备初级及其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3.拟派本项目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名,安全员不少于1名,质量员不少于1名,以上人员需提供上岗证或资格证;4.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 “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规定;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6.如为云南省省外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省外施工企业应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7.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精神: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未提供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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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4-30 08:52 至 2020-05-0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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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5-28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解密投标文件、签署唱标一览表和保证金缴纳情况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通知公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现场开标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兴路24号9栋3楼),建议各投标人优选网上开标。远程开标不需要到现场签到及递交光盘,到现场开标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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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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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屏山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禄劝县屏山街道发明村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 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912371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96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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