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文件澄清】2019年兴义市兴泰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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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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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正在招标的2019年兴义市兴泰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于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05月26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9.1条中踏勘现场一栏:投标人须自行踏勘并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踏勘证明扫描件。现变更为:删除该条件。(投标人须自行踏勘并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踏勘证明扫描件)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一致。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