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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双丰大街消防站正式用电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码:  2201061708010101be001-1
建设单位: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
工程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双丰大街消防站正式用电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状况: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大街以西,乙三路以北地块
总投资(万元):0年度投资(万元):0
结构类型:其他 建筑面积:0
地上层数:0地下层数:0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双丰大街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475号文件和[2018]2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100%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用电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双丰大街消防站正式用电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fgjl-dlf2020023;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大街以西,乙三路以北地块;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一次网、10kv变配电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11日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91.09平方米。该项目主要新建业务用房、辅助用房以及配套设施等。
2.8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人。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到招标公司通知时间起1小时内准时到达摇球现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投标文件中、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相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办理登记,登记成功后扫描“回执单”发送至bjfhgj@126.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联系0431-89859616通知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登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及登记办理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0-06-11 00:00:00.0  至 2020-07-11 00:00:00.0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乙级
项目总监级别:国家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人员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人。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到招标公司通知时间起1小时内准时到达摇球现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投标文件中、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相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监理内容: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双丰大街消防站正式用电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fgjl-dlf2020023;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大街以西,乙三路以北地块;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一次网、10kv变配电工程等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施工计划工期: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7月11日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91.09平方米。该项目主要新建业务用房、辅助用房以及配套设施等。
2.8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招标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 0431-89859616
报名截止日期:2020-05-15 16:00:00.0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说明: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人。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到招标公司通知时间起1小时内准时到达摇球现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投标文件中、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相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一楼102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办理登记,登记成功后扫描“回执单”发送至bjfhgj@126.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电话联系0431-89859616通知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登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及登记办理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加盖公章(外省企业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655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6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431-8985961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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