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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医用X射线及彩色B超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医用X射线及彩色B超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医用X射线及彩色B超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
行政区域 灵璧县 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03日 17: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1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0年02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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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 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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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医用 X 射线及彩色 B 超机采购项目一包
更正澄清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
因本项目处于疫情期间开标,根据《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三、按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集聚的要求,原则上进场交易活动全部采用全程电子化方式进行,投标人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的要求,现将“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医用 X 射线及彩色 B超机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编号:LBCG2020012)启动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医用 X 射线及彩色 B 超机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LBCG2020012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原招标公告第3.1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2月07日9时。现延期至2020年3 月12日09时00分。
2、原招标公告第4.1项请于2020年2月07日9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修改为:“请于2020年3月12日9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
3、原招标公告第5项“5.1开标时间:  2020年2 月 07日9时。5.2开标地点: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修改为:“5.1开标时间:  2020年3 月12日9时。5.2开标地点: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询价一室)”。
4、原招标公告第10.4项本项目需同时递交含有投标文件的U盘(与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不加密)一份(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具体密封标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19.3条。修改为:“无需现场提交含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系统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
13
投标文件份数
除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外,本项目还需递交一份含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与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一致,不加密)

修改为:
13
投标文件份数
无需现场提交含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系统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4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要求
详见“第五章19.3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修改为:
14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要求数
无需现场提交含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系统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2、投标人制作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后请生成并进行预览,仔细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清晰度,若部分招标文件要求的扫描件等因格式、大小等问题无法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清晰显示的,各投标人可另外再以附件的形式保存一份清晰的在u盘中(请按招标文件对应的表述名称对保存在u盘中的资料进行命名,方便评委查看,否则因命名混乱问题导致评委无法正常查看的,评委可不予认可),但未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仅以附件形式保存在u中的附件不予认可。”本条删除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1、需拷贝至 U 盘带至开标现场。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把含有该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u盘中的投标文件不要加密),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6、投标人应将CA解密锁(生成招标文件的CA锁)带入开标现场,现场解密,否则投标无效”。7、已提供能正常使用的CA解密锁,但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或导入失败,可启用u盘版电子投标文件,为保证u盘成功打开,投标人可自备光驱进行现场校验。u盘文件无法正常使用则投标无效。”修改为“为防控疫情,所有投标人均不允许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按附件提供的方法自行解密,如因网络及投标人问题导致解密失败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条删除。
10、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9 备注中“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删除。
11、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13备注中 “开标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删除。
12、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19.2 现场递交部分:”本项删除,修改为:无需现场提交,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系统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13、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四、投标 “19.3.1、19.3.2、19.3.3、19.3.4、19.5”删除。
14、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五、开标23、开标“(4)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情况;”本条删除。
10、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中与修改后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内容不一致的,以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1、为保证开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不必现场递交相关原件,但应保证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清晰、易辨认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答疑澄清说明)要求,否则因投标文件内容含糊不清、难以界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三、其它事项:
1、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相关附件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2、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3、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4、投标人可在指定平台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观看直播的操作步骤见附件)。 
 
本更正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调整及补充内容作相应更改外,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各投标人请按此执行。
特此通知
 
 
 
灵璧县虞姬乡卫生院
 2020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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