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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区块链+智慧党建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F20200330008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和信安华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区块链+智慧党建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F20200330008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区块链+智慧党建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具体要求说明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智慧党建管理端平台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1200000
1
1200000
平台建设完成后提供2年的售后运维服务(质保期),售后运维服务期(质保期)从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计算。
2
智慧党建移动端应用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698000
1
698000
平台建设完成后提供2年的售后运维服务(质保期),售后运维服务期(质保期)从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计算。
3
区块链监控系统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745000
1
745000
平台建设完成后提供2年的售后运维服务(质保期),售后运维服务期(质保期)从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计算。
4
服务器资源
详见磋商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345000
1
345000
使用时间:从服务器资源开始使用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到期后。
合同金额 小写:2,98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备注:1.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说明、特征、技术参数等要求提供相关的软件开发、部署、售后运维、培训等服务,若发生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对乙方约束更高的为准。
2.本合同金额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产品设计、UI设计、软件开发、软件测试、部署安装、2年期的质保服务、项目所需服务器资源的购买、税金、保险、管理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直接及间接费用等,均包含在合同条款中,除非甲方的实际需求存在变化,否则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本合同所有标的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聘请的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26 —— 2020-07-25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及签收人,交付内容包括服务器资源的购买、调试配置、软件产品的部署运行等。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完成服务器资源的购买、调试配置后,通知甲方进行服务器资源的名称、数量、配置等信息的确认,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的指定人进行使用签收。
2.乙方完成平台(智慧党建管理端平台、智慧党建移动端应用、区块链监控系统)的开发后,部署到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器资源上,进行产品上线,经系统模拟测试完成并合格后,并通过最终验收,完成交付。
3.使用范围:乙方保证此项目“区块链+智慧党建应用平台”能够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党政机关和企业党建工作正常使用,长沙县内党政机关的党建工作也可使用,如由于长沙县内党政机关的党建工作者使用该平台,使得服务器资源超出此项目范围,另行采购服务器资源费用由甲方负责。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通过甲方终验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即人民币小写:2,689,200.00元,大写:贰佰陆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尾款10%(小写:298,80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无息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湖南和信安华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810000129626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器资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器资源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可靠的性能。乙方应保障所提供的软件产品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功能及性能设计要求。
2.质保期限:平台建设完成后提供2年的售后运维服务(质保期),售后运维服务期(质保期)从项目通过甲方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开发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修复迭代、更换或维修,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和服务。
3.售后运维服务
1)设立售后响应机制
设立专门的售后运维服务联系电话、邮箱和QQ等,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和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第一时间向技术总监和售后运维服务经理汇报平台系统相关问题,核实清楚问题后,根据对应问题严重程度,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服务或现场服务解决问题。
2)建立现场服务组
建立现场服务组,现场服务包括技术骨干系统保障、售后服务及运维、技术处理和交流的现场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在第一时间得到问题的解答,并且也能够更快地了解用户的现状,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完成售后服务和运维。
现场服务人员将及时响应用户服务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并在故障处理后4小时内提交故障诊断报告。
3)建立远程服务组
建立远程服务组,主要负责平时非现场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技术咨询、资料发送等,由电话、传真、邮件、QQ等方式进行服务和问题解决。这种服务方式能够很好的解决不同地域不能及时响应的弊端,范围更加广泛,时效性更加快捷。
4)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及系统优化。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初验
(1)乙方在完成软件产品的开发、测试、集成后,在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器资源上进行软件产品的安装部署及运行,验收标准需满足采购文件中对于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并由乙方提供对应的系统初验测试报告。
(2)经系统模拟测试且服务器运行正常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初步验收申请,双方办理初步验收,初验合格的签发验收单。初验不合格的,应在 3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直至乙方整改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乙方处理完后3个工作日内,应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再次验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初验合格后,须进行1个月的系统试运行阶段。
2、终验
(1)软件产品在经过1个月的试运行期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在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器资源上进行软件产品的生产部署及测试,测试系统运行正常后,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2)该项目软件产品在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器资源上,成功部署且运行稳定无异常,则视为服务器资源终验合格。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对服务及货物质量产生争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验收方式:由甲方聘请双方认可的专家组进行项目终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和货物,并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保期服务。
2.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项目款。
3.双方有异议之事应及时沟通,友好协商,以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完成。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和货物并经甲方初验合格的,每逾期一天须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导致初验连续2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甲方通知后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再支付费用,乙方须按合同价款承担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双方工商注册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通知和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函件、诉讼文书),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动,须在该变动发生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开元东路131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滨湖东路松雅湖国际公寓3栋
法定代理人: 黄士玮 法定代理人: 冯武
委托代理人: 贺仁骏 委托代理人: 蒋作为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252415
传真: 0731-84037798 传真: 0731-8525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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