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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虹金新村点三期市政配套工程-基坑换填及便道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长安虹金新村点三期市政配套工程-基坑换填及便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虹金新村点三期市政配套工程-基坑换填及便道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长〔201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虹金村新村点。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12栋24户基础换填及便道铺设,包括黄海高程4.9m以上土堆土方开挖约10000立方米,黄海高程4.9m以下基坑土方开挖约7526立方米,基坑换填约4866立方米,换填后基坑土方回填至黄海高程4.9m约2660立方米,剩余土方外运约14866立方米,建筑垃圾便道浇筑约4230平方米,12块5m*11m区域建筑垃圾基础填筑约396立方米。
2.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97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海公管办〔2020〕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只接收“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房建工程)”中的单位报名。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 日上午08 时30至2020年5月17日下午14:00,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杭海新区政务中心六楼,东西大道仰山路口往南200米)。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及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要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hn.jxzb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8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0 年5月7日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B类证书复印件
6
进浙施工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8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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