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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榆树市秀水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秀水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90626】-00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树市秀水镇中心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秀水镇中心小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2.2招标范围:新建教学楼,总建筑面积2483.95平方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497.5793万元。 
  2.3计划工期: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8日,共计10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榆树市秀水镇中心小学校院内(现秀水镇中学院内)。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手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加开标及随机摇球(随机抽取)活动的委托代理人需与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违反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7)外省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C区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中造价文件。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秀水镇中心小学校 
  地址:榆树市秀水镇 
  联系人:闫继三,张勇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附: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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