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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汤湖派出所改造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汤湖派出所改造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
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汤湖派出所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0年4月30日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该项目按简易程序组织实施,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二、工程名称: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汤湖派出所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汤湖派出所院内
四、工程概况:新建户籍窗口用房约70平方米,改造执法办案场所约120平方米,主楼和附属楼水电、外墙面涂料及院内市政改造等工程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9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80000元,暂列金额在要约价中不下浮)
八、招标范围:新建户籍窗口用房、执法办案场所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主楼和附属楼水电、外墙面涂料及院内市政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在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可查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在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可查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验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在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可查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四大员均应具有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应为土建,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云平台 “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没有办理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需提供本企业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人员备案登记成功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4份。)
4、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陆仟肆佰元整,根据赣公管【2017】3号文要求,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以下账号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未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九江银行遂川支行;
2、江西遂川农村商业银行大道分理处;
3、中国建设银行遂川支行
账 号:1、757110100100002727;
2、178417750000001539;
3、36001457500052500703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20年5月 13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3、评标办法及开标会程序:招标人以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表序号为该投标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招标人从已编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入围投标人(如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围)。再由业主代表、招标代理现场查验各投标人的相关证件证书,如发现查验不合格的投标人,再从未入围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投标人替补,直至满足入围投标人15个的家数。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925,0.93,0.935, 0.94,0.945, 0.95,0.955, 0.96 ),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项目,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最高控制价中每一个子项和单项的单价即为项目的工程单价。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从已通过查验合格的15个入围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名即为中标候选人。
十三、付款方式:户籍室主体完工、院内市政硬化改造混凝土层完成后沥青封油层开始施工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5%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质保期2年)。
十四、各投标企业必须按照吉市管办字【2018】5号《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执行。本规定中规定的公职人员禁止持注册建造师证等身份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投标单位不得中标。违反本规定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一经查实,监管部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提交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证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如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均按吉市管办字【2018】5号规定执行。
十五、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招标人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日内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放弃中标,因中标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或处罚。
十六、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调整。
十七、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八、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十九、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暂停参与我县上述项目的建设资格。
二十、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业主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竣工。
二十一、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决算单价如要约价内有的项目按要约价单价进行计算,如没有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决算。
二十二、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精简工程项目开标评标流程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0】1号)文件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的文件规定,为了减少人员集聚时间,本工程投标实行电子签到,投标人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华影时代广场一楼)扫描二维码进行签到,并确保投标时手机有足够的电量和数据流量。 
实行手机微信号扫描二维码后用微信号登入“WPS表单”小程序进行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超过截止时间将无法签到,签到需要一定时间,投标人务必提前签到,未及时签到或签到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签到单中“是否承诺自己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应该选“是”,若有隐瞒真实情况的则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若选“否”不作出承诺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每个微信号只能签到一次,投标人要确保签到填写的手机号与微信绑定的手机号是同一号码。投标人签到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资料,一经确认提交则无法修改,因签到提交资料错误造成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到投标截止时间后,我们将邀请按照签到顺序前15名的投标单位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影时代广场五楼)观看本项目开标过程,其余投标单位在一楼暂时等待。摇号摇中的15家投标单位被通知后,尽快到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门口集中(注意隔离距离要1米以上),配合工作人员做健康登记,摇号未摇中的15家以外其余投标单位退场。
注: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厅前,来自省内的投标人将“赣通码”(绿码)(用手机进入支付宝-赣服通申领,为节约时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提前申领,查验时直接展示即可)、来自省外的投标人将省际之间互认的“健康码”(绿码)给工作人员查看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的投标人凭身份证和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公告其他材料中下载,请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方可入场。
二十三、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四、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备注:受疫情防控影响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招标单位: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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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遂川县仁远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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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20年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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