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更正人名称: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HDL202004004
四、关联原公告: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的暂停公告
五、预算总金额:3580000.00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4-30
七、更正理由:
本项目重新启动,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有内容变化。
八、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后 | 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00 | 2020年5月18日下午14:30:00 |
2 | 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磋商报价评分内容变化 | 2、磋商报价评分(30分) 2.1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35.7804万元,磋商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磋商基准价的计算。 2.2磋商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或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等除外的其他报价) ①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3计算商务(报价)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价格)分为满分3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以此求得商务(价格)分,不为整数部分按直线插入计算。商务标得分取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磋商报价评分(30分)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磋商报价分为满分。 2)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确认不能支付的情况,本次采购做流(废)标处理。 |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6楼6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