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2019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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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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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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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虞城县2019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2019年“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20】033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20】264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一类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控制价:11348400.00元
第二标段:专业视频维卡口建设,控制价:9768950.00元
第三标段:大数据平台建设,控制价:2074100.00元
第四标段:大数据传输设备,控制价:714000.00元
第五标段:移动视频无人机,控制价:20580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评审日期:2020年5月12日
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1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经采购人虞城县公安局确定中标人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其他 | |
第一标段 | 一类视频监控建设联网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 商丘市南京东路266号 | ¥1129032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玖万零叁佰贰拾捌元整)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主要中标标的:400万像素星光级筒型摄像机 品牌:海康威视 | |
第二标段 | 专业视频维卡口建设 | 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博学路36号 | ¥9708756.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柒拾万零捌仟柒佰伍拾陆元整)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主要中标标的:智能高清微型抓拍单元 品牌型号:海康威视iDS-TCM400-MDE | |
第三标段 | 大数据平台建设 | 河南豫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福元路3号院6号楼48号 | ¥20413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零肆万壹仟叁佰元整)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主要中标标的:大数据管理平台基础模块 品牌型号:海康威视Infovision PVIA DATA | |
第四标段 | 大数据传输设备 | 河南德锐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217号4号楼1单元801室 | ¥712600.00元 (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贰仟陆佰元整)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主要中标标的:两载频数字基站 品牌型号:海能达DS-6210 | |
第五标段 | 移动视频无人机 | 河南安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晨旭路10号院7号楼14层 | ¥20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贰万伍仟元整)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运行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一年 主要中标标的:复合翼无人机 品牌型号:傲势X-C |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杨晓华 韩洁 姚红琴 王秀华 张春霞 杨财(采购人代表)李丕义(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一标段:¥105451元;第二标段:96670元;第三标段:26454元;第四标段:10689元;第五标段:26275元由中标人支付,参考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公安局
地 址:虞城县嵩山路中段北侧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370-4210168 15737902623
虞城县公安局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