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JDCC-2020FS012#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公告JDCC-2020FS012#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成交公告

JDCC-2020FS012#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公告JDCC-2020FS012#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JDCC-2020FS012#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05-11】
招标编号:JDCC-2020FS012#    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
         公司: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未按附件中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格式填报的将作为无效标书。
2、报价单请于2020年5月18日14:30前密封盖章送至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泰山东路228号天雨大厦十二楼),逾期将不予接收。
3、请将附件“采购清单”中包括“报价”、“交货期”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的,3年内不得进入江都区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包叁仟元整,2包伍佰元整。开户名: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款开户行:中信银行龙川桥支行;银行帐号:7328710182800009884。特别提醒: 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备注项目编号。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企业声明函》,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7、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0年5月14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823712618@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招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注:江都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jiangdu.gov.cn/jdqzfcgw/index.shtml
项目采购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交货期20日历天,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1包为25.7万元,2包为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报价资料密封报至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5月18日14:30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泰山东路228号天雨大厦十二楼。
六、2020年5月18日14:30准时开标,开标时需缴纳招标资料费300元/份(现金支付,不退还)。
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1、采购清单及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一览表;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5、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对本次采购设备至少12个月的免费质保承诺;8、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参数满足采购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0、《企业声明函》(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原件)。)标书内容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需求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
八、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付款方式:供货完成经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审定价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十、定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即投标人报价最低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的为中标单位)。
十一、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详见附件);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十二、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9905258700。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定稿).doc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
JDCC-2020FS012#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询价采购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05-18】

 
标书编号:JDCC-2020FS012#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通过询价方式对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用摩托车和骑行装备
编号: JDCC-2020FS012#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
公告日期:2020年5月11日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0年5月18日
开标地点: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名单:乔秀之、戴晓锋、周仁友
四、中标信息
1包:中标供应商:常州市豪爵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4-80330399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泰山东路228号天雨大厦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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